| 发文单位:中共防城港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 标 题:中共防城港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党组关于黄月梅等2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防园区办党组发〔2024〕4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4日 |
中共防城港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党组关于黄月梅等2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2024-09-04 17:00
来源:防城港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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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市物流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市物流管理委员会):
经办党组研究决定:
黄月梅、陈庆星2名同志任防城港市物流产业发展促进中心专业技术十二级职员,试用期一年。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自2024年8月起开始计算。
中共防城港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党组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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