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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防城港市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09-20 09:10     来源:防城港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市北部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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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北部湾(广西)经济区

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市北部湾办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市北部湾办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市北部湾办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配合自治区北部湾经济区和东盟开放合作办公室工作;负责组织和管理经济区(防城港市)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的建设;负责组织经济区(防城港市)重点产业园区的规划建设;负责管理经济区(防城港市)岸线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经济区(防城港市)建设发展的宣传推介工作;研究提出加快经济区(防城港市)开发建设的政策措施等。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北部湾经济区(防城港)规划建设管理、港口和物流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行业规划和标准。负责组织拟定北部湾经济区(防城港)、全市港口和物流重大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行业领域规划、建设、运行的对策和意见、建议。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有关北部湾经济区(防城港)规划建设管理、港口和物流发展各项决策部署。协调、指导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共同推进北部湾经济区(防城港)规划建设管理、全市港口和物流发展工作。

(二)组织拟订北部湾经济区(防城港)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北部湾经济区(防城港)重大产业和重大基础设施布局,推进有关项目建设。指导、参与北部湾经济区(防城港)重大产业招商工作。管理北部湾经济区(防城港)重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涉及北部湾经济区(防城港)的其他资金和产业发展基金,推进北部湾经济区(防城港)投融资创新。

(三)统筹推进北部湾经济区(防城港)综合配套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参与推进广西沿海三市一体化发展。

(四)组织编制全市港口总体规划、拟定全市港口经济发展措施,并监督、组织实施,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岸线资源。指导协调港口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协调全市航道和相关集疏运体系建设与维护,以及生产性船舶进出港靠泊调度工作。

(五)组织编制全市物流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拟定物流经济发展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县(市、区)物流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六)协调服务全市主要港口经营企业、物流企业投资建设和生产经营,临港企业原材料和产品运输。

(七)牵头推进北部湾经济区(防城港)海关保税监管场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统筹、协调全市港口对外开放及通关服务。

(八)负责北部湾经济区(防城港)、全市港口和物流对外开放合作和宣传推介工作。

(九)协调做好北部湾经济区(防城港)、港口相关统计和分析,负责物流运行统计和分析。

(十)负责北部湾经济区(防城港)重大人才工作,参与推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人力资源开发。

(十一)按市人民政府授权,承担市东湾物流加工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研究提出重大项目建设发展战略和规划。市北部湾办负责港口建设服务协调、物流管理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防城港市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是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正处级,加挂市港口和物流发展局牌子,市港口和物流发展局下设二层机构市物流产业发展促进中心,是市港口和物流发展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加挂市物流园区管理委员会牌子。湾办是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综合科、规划和产业发展科、港口发展科、物流发展科(保税和物流园区管理办公室),湾办人员编制总数为14名,设主任1名(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常务副主任(正处长级)1名,副主任3名,总经济师(副处长级)1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实有在职人员总数13名,实有退休人员1人。市物流产业发展促进中心事业编制1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人员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

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3004.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004.41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926.77万元,下降49.3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85.4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942.59万元,下降49.63%,主要原因是对企事业单位的补助资金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9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67%,主要原因是市级选派驻村第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经费支出减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

6.其他收入17.46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5.84万元,增长977.78%。主要原因是我办举办活动费用支出。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92万元,下降100%。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3004.4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004.41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928.69万元,下降49.3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765.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及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类)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25.97万元,下降40.74%,主要原因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2.32万元:主要用于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8.03万元,下降15.95%,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及社保基数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类)21.46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52万元,下降14.09%,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及医疗保险缴纳基数调整。

4.城乡社区支出(类)583.3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类)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527.54万元,下降72.36%,主要原因是其他城乡社区类项目编制服务费及对企业的补助支出减少。

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387.5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387.5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对企事业单位的基础建设类补助资金支出。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168.84万元,主要用于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911.4万元,下降84.37%,主要原因是补助企业相关资金支出减少。

7.住房保障支出(类)35.7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支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38万元,增长10.43%,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公积金基数增加。

8.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91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年末结转和结余相关资金支出。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市北部湾办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85.4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985.46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942.59万元,减少49.64%。其中:基本支出459.45万元,项目支出2526万元。

市北部湾办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751.47万元,支出决算为2985.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7.28%。预决算差异主要是本年度增加上级补助资金及项目经费中补助给企业的资金增加。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43.52万元,支出决算为747.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18%。预决算差异主要是项目经费中补助给企业的资金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8.68万元,支出决算为4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94%,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在职人员的社保基数变动。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2.98万元,支出决算为2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9%。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在职人员的社保基数变动。

(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8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差异主要是新增企业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补助支出。

(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增加企业相关补助支出。

(六)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87.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增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类企业补助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6.28万元,支出决算为3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5%。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在职人员变动。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9.4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09.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84%。预决算差异主要为人员增加及社保基数调整等所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9.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3%。预决算差异为严格遵守中共中央八项规定支出,节约办公开支。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市北部湾办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4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67%。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9万元。

市北部湾办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市级选派驻村第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市北部湾办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市北部湾办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47万元,完成预算的213.43%,比上年增加5.07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5.9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减5.98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办机关1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1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1个,累计1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市北部湾办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49万元,完成预算的42.57%,比上年减少0.96万元,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接待有所减少。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8次,人次127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9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7.34万元,增长17.23%,比2022年决算数减少13.4万元,下降21.16%。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共中央八项规定支出,在标准范围内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751.47万元,执行数2796.00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办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以及全市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决策部署,聚焦建设现代化临港工业城市目标,紧扣“四个努力方向”和“12345”工作思路,统筹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港口建设和扩大开放、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以及北钦防一体化建设,不断加强资金管理厉行勤俭节约,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实现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项目31个,项目支出总额2319.09万元。其中,本级项目28个,本级项目支出940.19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28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2319.09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90.32%,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3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9.68%,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目标设置科学性有待提高,部分绩效指标存在评价标准难以量化、指标值难以获取,指标设置不够全面、代表性不足等问题。二是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力度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绩效管理水平;二是加强预算编制准确性,加快资金执行效率;三是加强绩效指标体系建设。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2年全年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政策奖补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0万元,执行数为1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数量:完成市北部湾办物流企业2022年全年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政策奖补资金拨付6家,已完成6家;二是产出质量:企业分别完成2022年全年的营收增长目标任务,并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达到预期指标;三是产出时效: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企业补助和奖励资金拨付工作,于2023年完成拨付工作;四是产出成本:市北部湾办负责的企业申报的2022年全年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支持政策奖补资金120万元;五是经济效益:结合我市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要求,加大对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支持力度,推动企业营收增长,达到预期指标;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足,缺乏系统学习。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培训学习,提升绩效管理认识和能力水平。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