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今天:2024年2月22日 星期四自治区人民政府网中国政府网 |
政务新媒体矩阵 手机版 智能机器人 用户空间| 简体版| 繁体版|
微信公众号
防城港发布
微信
支持IPv6
无障碍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防城港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2025-01-08 10:20     来源: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防城港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单位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在防城港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cgs.gov.cn/bbwjjqgwh/  上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防城港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防城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由于政府信息整理是一项任务繁重、长期的工作,内容有待继续完善。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具体网址:http://www.fcgs.gov.cn/bbwjjqgwh/本单位当面受理点:防城港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地点: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迎宾路红树林大厦西塔7层706室;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联系电话:07702830542。  

(三)公开时限  

各类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提出申请。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防城港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地点: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迎宾路红树林大厦西塔7层706室;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联系电话:07702830542。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信息,应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单位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本单位受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本单位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单位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本单位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770-2829200地址: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红树林大厦西塔710,邮编53800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