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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防城港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09-19 16:50     来源:防城港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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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2022年5月24日至8月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组及其成员进行了常规巡察。9月30日,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市财政局党组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立行立改,取得明显成效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5个方面17个问题(42个具体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严格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对巡察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有力、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推动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出色完成各项年度财政工作指标任务,为全市经济企稳回暖、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实保障。2022年以来,受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新冠疫情冲击、大规模留抵退税等因素影响,财政工作面临的困难前所未有。财政部门切实坚定信心、凝心聚力、迎难而上,财政工作取得新成绩:财政金融工作实现两个千亿、两个百亿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双双实现“千亿”,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民生支出双双突破“百亿”;财政收入增速位于全区前列,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13%,排全区三位;多项财政工作得到自治区表彰防城港市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维护良好金融秩序成效较好获得自治区政府督查激励通报表扬;一名党员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第一届广西财税金融改革创新先进个人称号;推动我市PPP工作绩效考评排名全区前列获得奖励工作经费3000万元市财政局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财政投资评审、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获自治区财政厅通报表扬;市财政局获得防城港市乡村振兴工作先进集体荣誉;防城港市本级获得自治区财政厅财政收支贡献奖励3000万元、东兴市财政工作绩效突出获自治区表彰和财力性奖励资金500万元、上思县获自治区财政厅财政管理绩效奖励3000万元。同时机关党的建设得到进一步提升,市财政局被评为防城港市市直机关第一批创建模范机关示范单位,局党总支部被评为三星级基层党组织,一名党员被评为防城港市清廉机关建设“勤廉典型”

(一)突出政治站位,坚持对标对表抓整改。局党组坚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做到政治上对标、思想上看齐、行动上跟进,把贯彻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补齐短板推动全市财政工作创新突破的重要抓手。2022年9月30日,局党组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上来。

(二)突出责任担当,坚持上下联动抓整改。牢牢抓住主体责任“牛鼻子”,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督促各整改责任主体守好“主阵地”、种好“责任田”,坚持把深入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实。在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局党组立即研究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一把手”担任组长,副处级领导干部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党建办,办公室分设综合组、材料组、督察组,抽调15名业务骨干充实整改力量,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上下联动、环环相扣、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突出立行立改,坚持严紧细实抓整改。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着力抓“严”工作作风、把“紧”整改标准、“细”化整改措施、突出整改“实”效,坚持在抓常、抓细、抓长上出实招、下功夫,保持“处处不降标准、层层不减力度”,做到问题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局党组及时研究制定《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分工方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5个方面17项42个问题,逐个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及责任人。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制定《中共防城港市财政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98条,明确了目标任务、工作分工、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局党组书记多次主持召开周例会研究推动巡察整改工作,督促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严格履行整改责任,加快推进整改工作。

(四)突出长效机制,坚持建章立制抓整改。坚持抓当前和抓长远相结合,全面开展整改梳理、建章立制,着力扩大整改成果,严防整改反弹回潮,切实放大“整改红利”。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强化工作措施,坚持责任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推进整改,确保有人抓、不落空、见实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市财政局真整实改,截至目前,5个方面17个问题(42个具体问题),4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个具体问题基本完成整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1.党组理论学习不够深入。

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不够深入问题,从4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进行学习。安排专人负责收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财经委员会会议精神等内容在党组会上常态化开展学习。二是2022年共13次通过党组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财经委员会会议精神等内容,局党组成员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谈体会、谈举措,把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2.财源不稳,保障全市经济健康发展能力偏弱

(1)针对税源培育统筹谋划力度不够问题。从4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全年办理退税48.57亿元,退税规模排全区第二位,惠及市场主体超940家,有效助企纾困,涵养培植壮大税源,县(市、区)纳税超1千万元的企业增加到18家。二是积极筹措资金落实产业扶持政策,加大对重点税源企业的奖补力度,2022年兑现财政奖补资金超3.6亿元。三是指导县(市、区)盘活资产资源,港口区、上思县非税收入同比增长均超过17%。县(市、区)土地出让收入实现5.48亿元。市本级拨付区县耕地占补指标资金7000万元。四是定期召开六大财源建设工程会议,通报各财源工程完成进度,2022年全市同口径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69.6%,排全区第一。

(2)针对挖潜增收重视不够问题,从5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已出台市财政局挖潜增收工作方案。二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财源建设工程情况。三是局党组会议研究挖潜增收工作。四是2022年1-12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4.06亿元,同口径增速13%,排全区第三。办理退税48.57亿元,退税规模排全区第二,退税占财政收入比重排全区第一。五是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初步摸排5%,在此基础上,财政部门自我加压,力争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达到10%。

3.财政预算监管作用发挥不充分,跟踪问效提质不够明显

(1)针对市直部门预算编制指导督促不够问题,从3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印发《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编制市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防财预〔2022〕29号),要求市直部门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安排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二是聘请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工程师实时线上开展指导,并于2022年10月份到市财政局开展为期两周的部门预算现场审核和指导。三是印发《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1—6月市本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通报》《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1—9月市本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通报》,督促单位加快支出进度。

(2)针对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问题,从4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已出台包括事前绩效评估、跟踪运行监控等各环节实施细则。二是2022年11月10-11日举办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业务视频培训班,对61个市直部门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三是落实绩效目标审核,除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外,所有预算单位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均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与预算同步报送财政审核,对绩效目标编报不规范的项目退回并不予安排预算。要求部门整改后再进行审核。四是2020年第22次党组会决定,将“市民族经济发展资金管理所”增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职责,实施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职责。

4.争取专项债券资金和“金融招商”主动性不佳,谋划推动金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力度不够。

(1)关于“金融招商”工作推进不力。对金融招商统筹谋划不够,未能与市投资促进局形成合力。”问题,从3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推动市领导到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交通银行广西区分行、广西北部湾银行等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拜访交流,引导金融资源向我市集聚。加快北部湾航运贸易中心建设。推动自治区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金融支持北钦防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支持积极争取交通银行、柳州银行等金融机构在防城港设立分支机构,并支持防城港发展航运金融。二是部门联动,加大与投促、医学试验区工作办等部门的配合力度,推动科技部风险事业中心、自治区引导基金公司参与在我市设立广西国际医学试验区产业投资基金,该基金规模25亿元,首期募集10亿元。截至2023年9月,该基金设立方案已经报科技部、财政部审批,处于待批复状态。三是推动设立防城港航运保险服务中心、中国东盟(东兴)跨境保险服务中心,加快航运保险、跨境保险工作的开展。强化与投促及驻粤港澳大湾区招商工作组联动,拟引进享安在线保险经纪公司在我市设立广西分公司,完善我市现代金融服务业。

(2)关于政府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偏慢问题,从3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召开协调会对债券资金使用进行反复研究部署,压实责任,提升单位认识,协调解决问题。二是深入现场,靠前服务。联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等单位深入项目现场,了解项目一线情况,靠前服务指导,就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合理意见建议。三是定期通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建立“红黑榜”制度定期通报新增专项债券使用进度,对进度较慢的,要求分析原因、及时整改,切实加快专项债券使用进度,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经督促协调,截至2022年末,全市2018至2021年政府债券资金已100%支出完毕,2022年政府专项债券支出进度为93.74%,排名全区第三位。

(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1.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1)关于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问题,从4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召开党组会并发文,明确一名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意识形态工作。二是从2022年度起加强班子成员述职述德述廉报告的撰写和审核把关,充实意识形态内容。三是加强意识形态理论学习,召开2022年第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开展了意识形态学习。四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已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列入了《中共防城港市财政局党组关于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2)关于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不足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坚持每年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进行分析研判不少于2次。2022年度已分别两次召开党组会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开展专题分析研判,研究推动全局意识形态工作。

(3)关于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不够,责任压得不够实问题,从2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印发《中共防城港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开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对2021年9月以来全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了大督查。二是印发了《中共防城港市财政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工作职责,层层压实责任。

2.意识形态宣传工作措施针对性不强。

(1)关于宣传阵地和宣传渠道不多的问题,从2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已新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族团结、党风廉政造型3处、室内宣传栏6处,新增户外宣传栏6处,建设完善机关宣传阵地。二是2022年,市财政局总结“十三五”以来党建和财政工作做法成效,相关信息登上了财政部、财政厅门户网站,《中国财政》、广西日报、广西云、“学习强国”以及防城港电视台、防城港日报、先锋先行等媒体平台,累计发布信息100余篇。

(2)关于宣传的内容单一的问题,从2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已将机关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主流文化思想内容加入新增的宣传文化阵地中,进一步丰富宣传文化内容。二是2022年,市财政局机关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族团结和财政工作做法成效,相关信息登上了财政部、财政厅门户网站,《中国财政》、广西日报、广西云、“学习强国”以及防城港电视台、防城港日报、先锋先行等媒体平台,累计发布信息100余篇。

(3)关于“意识形态宣传教育不够到位问题,从2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印发《防城港市财政局2022年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将意识形态宣传教育纳入2022年党员教育培训计划。二是印发《中共防城港市财政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工作职责,层层压实责任。

(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偏差,作风建设不够严实。

1.“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够到位。

(1)关于监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的问题,从2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坚持问题导向主动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二是2022年党组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的关键岗位人员广泛开展廉政谈心谈话,覆盖率100%,谈心谈话100余人次。                      

(2)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力度不大。激励机制不完善,对干部关心关爱措施办法不多的问题,从5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建立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的素质培养体系。二是大力推动政治岗位与综合岗位、业务岗位之间的干部交流,2022年9月至12月调整2名人员工作岗位。三是树立正确用人导向,2022年9月至12月提拔或调任政治型、专业型、实干型、发展型、廉洁型的科级干部9名,或担任科室负责人,或担任业务骨干。用好用足职级晋升政策,对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口碑好的干部人才及时晋升职级,晋升干部人才9名,充分发挥各年龄段干部人才的积极性。四是善于筑巢引凤,汇聚高端人才,引进中级职称人才1名。五是通过成立工作室、搭建工作专班、成立先锋队等方式,组织干部人才围绕财政金融重点难点工作专题研究、集中突破,在财政金融工作中取得多项突破性、创新性成效。2022年财政工作取得可喜成绩:全市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双双突破“千亿”、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民生支出双双突破“百亿”,财政收支贡献、财政绩效管理、PPP工作成绩突出获自治区奖励资金9500万元,深化改革典型案例和金融服务工作成效得到自治区表彰。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有效发挥财政稳经济的积极作用,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2.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未压紧压实。

(1)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从4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分别于2022年第1、6、17次党组会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和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积极推进阵地建设,推动清廉财政机关建设。新增党风廉政造型1处,清廉机关展板1幅,开展清廉财政主题活动3次,清廉财政信息宣传7篇次,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检查。三是积极开展警示教育。2022年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3场,观影人次达200多人次,持续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四是开展2022年度“以廉为镜”岗位风险排查,加强对各科室风险排查表的审核,切实提高风险点和防控措施针对性。

(2)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够到位的问题,从4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从任务部署、措施规范、责任落实等三个方面聚焦,对驻在部门实行清单化监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进一步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驻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市财政局党组召开政治会商会议,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督促和指导。二是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给市财政局全体党员上专题党课,并对市财政局科室负责人和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全体同志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做到对关键岗位、重点人员廉政提醒谈话全覆盖。三是驻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督促市财政局加大警示教育力度,2022年市财政局开展警示教育活动3场,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200余人(次),持续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活动。四是针对近年来因项目审批收受红包等违纪问题,驻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市财政局严格审核相关文件精神,只有明确要求财政部门参与验收的项目方可派人参加,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杜绝类似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3.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1)关于存在“慢作为”现象的问题,从3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市委办、市政府办协同办文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公文根据紧急程度分类制度,切实提高办文时效。二是印发了《市财政局工作作风整顿活动实施方案》《市财政局公文处理工作若干规定》,开展工作作风治理,优化办文办事流程,提升业务服务水平,提高办文办事效率。规定办文时限:上级资金下达文要求3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急件办结时限不超过24小时;加急件办结时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一般普通件办结时限为10个工作日。并设置催办制度,加强人工和管理系统催办、提醒。局各科室、局属单位相互协调,密切配合。三是从出台方案至今,市财政局未出现被来文单位投诉等情况。保证公文流转更加规范、准确、及时、安全、高效。

(2)关于服务中小企业意识不强的问题,从2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加强与企业之间的沟通联系,不定期到企业走访,一企一访进行现场交流。2022年以来,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广西惠禹粮油工业有限公司、防城港枫叶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北港物流等企业进行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存在的困难,向企业介绍最新的财税、金融等优惠政策。二是搭建线下线上政金企融资对接平台。充分利用“广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提高金融机构服务效率。组织10次政金企对接会,搭建政银企对接桥梁,及时协调解决企业金融业务方面存在的困难。

4.对财经纪律执行监管压力传导不足。

关于执行财经纪律未能起到表率作用的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印发了《防城港市财政局财务风险内部控制办法》,有效防控了财务风险,提高财务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加强对财经制度学习,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及流程进行采购。

(四)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

1.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1)关于机关党建工作抓而不实的问题,从3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2022年第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督促局各党组织严格开展“三会一课”,顺利通过基层党建“五基三化”攻坚年行动绩效考评指标完成情况核验。三是开展党建工作大督查,推动党组织切实转变作风,严肃开展组织生活,严谨规范做好组织生活记录。2022年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第一批市直机关模范单位,党总支部被评为三星级党组织。

(2)关于不重视发展党员工作的问题,从2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党组书记亲自主持召开党务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布置发展党员工作。二是制定《防城港市财政局发展党员工作制度》《防城港市财政局2022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加强教育培养。2022年共有11人递交入党申请,确定2名入党积极分子,接收2名预备党员。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从2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开展党建工作大督查,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完整填写《民主评议党员表》。二是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学习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民主生活会前充分谈心谈话。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会中联系实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规范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制定问题清单,完善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

2.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

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不规范的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安排一名同志兼顾负责管理市财政局科级及以下干部的人事档案。

(五)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力度不足,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1.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够有力。

关于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抓得不够紧的问题,从3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制定《防城港市财政局落实2021年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广西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单位主要领导是反馈问题整改第一责任人,组织对反馈问题举一反三进行整改。二是完成2021年度国家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销号。三是开展全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大排查专项行动,对排查的问题进行立行立改,并以问题整改为契机,加强资金管理,完善工作机制。

2.审计反馈个别问题长期没有整改。

关于研究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从3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两次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关于落实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审计发现问题和2019-2021年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确保工作成效。在2022年第14次党组会审议《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针对预算编报不够精准、财政收入不够完整,影响决算收入的真实性、财政资源配置效益有待提高等方面积极整改并将整改报告和整改台账报送市审计局,并依法向社会公告整改结果。二是研究出台《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通知》(防财非税〔2022〕14号)并发市直各相关单位,明确要求各执收部门暂存非税汇缴专户的资金应于每月10号前集中上缴财政专户或国库。三是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监督管理,统计并核查2022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情况,并于2023年4月份开展财政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单位自查及财政复查方式,重点检查单位资产处置合规性及资产处置收入及时上缴情况,目前尚未发现2022年度单位资产处置收入不及时上缴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巡察整改是全市财政系统认真总结,深刻查摆、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当前,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问题,绝大多数已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全市财政系统干部队伍精神面貌更加振奋,规范管理、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成效十分明显。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的指导下,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持续推进整改,不断推动全市财政改革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始终坚持对巡察整改工作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直至见到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

(二)建立健全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构建起整改落实长效机制。

(三)着力推动财政金融改革发展。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全市财政金融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及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推动全市财政系统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不断深化财源建设,为建设现代化临港工业城市夯实财力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通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西湾广场环10号,邮编:538001。联系方式:0770-6102218,电子邮箱:sczjdj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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