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公开征集2023—2025年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专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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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防城港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26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5年防城港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专家(以下简称专家)征集和选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征集方式及范围
(一)此次专家公开征集主要采取单位推荐、专家自荐和定向邀请等方式确定。
(二)征集范围
1.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研究机构;
2.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造价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咨询机构等;
3.相关行业组织。包括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协会、绩效评价协会等;
4.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等。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信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忠于职守。
(二)具有财政管理、经济管理、财务会计知识,具有相关行业、技术方面的专业知识,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权威,工作业绩显著,具备较强行业专业技能且从事过预算绩效管理或研究相关工作,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
(三)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或具有本行业(专业)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
达不到学历和资格(职称)要求,但符合上述第(二)点条件,并经市财政局审核认定可以胜任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
(五)本人能够以独立身份积极参与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并接受市财政局相关监督管理。
(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七)原则上在广西区内工作,在区外的须保证能在广西区内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及咨询服务工作。
参加过市财政局组织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并且表现优异的专家优先考虑。
三、聘任期限
此次公开征集专家聘任期为2023—2025年。聘任期内由市财政局根据专家参与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表现及参加相关培训等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累计2次未接受市财政局邀请参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将解除聘任关系。聘任期内因故解聘的,由市财政局发文予以调整。
四、工作职责
主要参与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包括:事前绩效评估、绩效指标制定、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及审核、绩效目标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相关工作;对市本级和全市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管理规划、规章制度制定、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和专业技术指导等;承担市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重要课题研究。
五、征集程序
(一)申报时间。
2023年6月14日—6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事宜。
(二)申报材料。
1.《防城港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专家申报表》(见附件),盖章扫描版(须加盖公章,若无工作单位的,应个人签字)及可编辑版各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证明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复印件。
4.个人业绩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获奖材料、工作业绩等复印件各1份。
(三)申报方式。
请将上述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fcgys@163.com。联系人:邱景,电话:0770-6102370。
(四)资格审查。
由市财政局预算科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按相关程序审定专家名单,并对外公开发布。
附件:防城港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专家申报表
防城港市财政局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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