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今天:2024年2月22日 星期四自治区人民政府网中国政府网 |
政务新媒体矩阵 手机版 智能机器人 用户空间| 简体版| 繁体版|
微信公众号
防城港发布
微信
支持IPv6
无障碍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防城港市财政局 > 通知公告

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

2023-12-25 18:00     来源:防城港市财政局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民政局,各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2023〕154号)精神,现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万元(具体金额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提前下达的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由你县(市、区)统筹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的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支出。该预算资金请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科目第1100248项“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请列入第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并在具体执行时请列到相应的项级科目。

二、此次下达的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该项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各县(市、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中央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履行好绩效目标管理职责,在预算执行中对照自治区分解下达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确保年度目标如期实现,预算执行完毕按中央有关要求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各地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将与下年度中央和自治区的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挂钩。

三、请各县(市、区)按相关规定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进一步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消化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1.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分配表

2.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

目标表

                           防城港市财政局

                              20231225


文件下载:

附件1—2..xlsx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