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财政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结算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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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财政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结算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社〔2023〕162号)文件精神,以及市卫生健康委分配方案,现下达2023年自治区财政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结算补助资金15万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将以上资金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249项“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支出时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109999项“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二、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结算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结算临床医学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儿科医生培养培训、农村订单定向毕业生参加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等方面的补助。
三、为进一步规范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财政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参照本文所附区域绩效目标,结合项目实施方案、补助资金额度等,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由业务主管部门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及自治区财政厅备案。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保质实现。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财政厅将加强对各地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考核,考核结果与下年度补助资金安排挂钩。
附件:1.2023年自治区财政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结算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3年自治区财政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防城港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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