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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本级配套 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通知

2024-04-10 16:53     来源:防城港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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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区、防城区财政局:

根据2024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安排及市卫生健康委提供的资金分配方案现下达2024年市本级配套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0.67万元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收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科目,支出2100399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科目。

二、请结合本级财力统筹使用,及时安排,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4市本级配套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

        资金项目明细表

2.2024市本级配套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

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防城港市财政局

202443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4年市本级配套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补助资金项目明细表

单位:万元

单位

金额

港口区

1.66

防城区

9.01

合计

10.67

附件2

2024年市本级配套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   
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补助

项目编码

450600210320199000921

项目实施单位

防城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主管单位

防城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性质

延续

资金总额

资金来源

金额(万元)

合计


10.67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其中:上级


本级

10.67

政府性基金



其他资金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立项依据、可行性和必要性、支持范围、实施

内容等)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工作的通知》(桂卫基层发〔2021〕10号)精神,加强巩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项目起始时间

2024年1月1日

项目终止时间

2024年12月31日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年度绩效目标

加快推进我市基本药物制度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负担,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中期绩效目标

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项目绩效目标衡量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

药物制度覆盖率100%

质量指标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零差价销售的基层机构正常运行

100%正常运行

时效指标

项目时效

2024年1-12月

成本指标

资金投入成本

10.67万元

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有效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有效提高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辖区内群众满意度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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