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市教育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教〔2024〕107号)精神,经研究,现提前下达市本级2025年中央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详见附件1),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项,待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政府投入责任,足额落实分担资金
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教育领域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120号)精神,落实政府投入责任,确保足额及时分担资金。2024年起,自治区将中央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专户管理。
二、严格资金管理,严禁超范围使用
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教财〔2021〕3号)、《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127号)等文件精神,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以下三个方面:
(一)校园校舍建设。主要支持建设教学及辅助用房,师生宿舍、食堂、浴室、厕所、开水(锅炉)房等生活用房,运动场地,围墙、大门、护坡(坎)等附属设施,以及校园文化、绿化、硬化等建设。
(二)设施设备购置。支持购置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音体美器材、课桌椅,食堂设备、学生用床,配置饮水、洗浴、安全等生活必需设施设备。
(三)信息化建设。购买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支持购置多媒体教学设备、师生教学用计算机等信息化终端设备,支持购置学校网络设施设备。
三、科学编制项目计划,合理安排项目投资方向
务必高度重视,树牢底线思维,遵循“适用、必要、安全、节俭”的原则,根据本地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和每一所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充分论证每一个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认真测算建设需求,严控建设标准,合理核定建设规模和投资成本,整理保留研究论证的有关材料,并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要求,切实做好项目建设计划,确保项目学校建设一所、达标一所。严禁随意布局中小学,或因项目遴选不合理形成闲置校园校舍,严禁超标准、超规模或豪华建设。原则上在自治区审定的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规划(2021—2025年)方案和2025—2027年基础教育专项工程滚动项目库范围内,按照轻重缓急合理安排项目资金,只有项目库内项目全部完成后,才能将本次下达的资金用于规划外项目建设,确保项目规划全部落实到位。
四、加强指导审核,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资金下达后,要尽快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加快预算执行,年度资金使用进度不得低于财政部门规定的序时进度。资金使用要充分考虑年度项目实施进度可能性,优先安排到年内项目实施进度快的项目。跨年度实施的项目,应分年度安排预算,不得跨年度安排资金,避免造成资金闲置或沉淀。
五、强化资金监管
要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督机制。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财政部门要加强审核,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迟拨、欠拨、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的行为,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分配表
2.项目备案审查表
3.区域绩效目标表
4.绩效目标分解表
防城港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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