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情况的报告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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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广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桂发〔2021〕23号)、《防城港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防发〔2022〕9号)等文件要求,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努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市财政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国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部署要求,结合财政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通过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三会一课”等多种方式,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内法规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做到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各科室(局属单位)跟进学,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依法理财进一步提升。
(二)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动态管理,做到日常监管和定期清理相结合。二是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律法规制度,确保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让局法律顾问提前介入各项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充分发挥其参谋助手作用,切实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降低行政复议诉讼风险。
(三)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所有行政职权事项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进行政务公开,将依法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在网上进行公示。二是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全过程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三是严格落实财政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机制,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四是严格落实《防城港市财政行政裁量权实施办法及行政裁量权基准》,规范财政行政裁量权行为,提高财政执法水平。五是规范涉企行政检查。部署各有关科室认真对照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有关规定及要求,依法依规实施行政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和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坚持以高质量普法为目标,市财政局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采取科普活动、宣传栏等方式进行宣传,为平安法治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以防城港市港口区启动“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为契机,通过设立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咨询等形式,宣传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五)全力做好经费保障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市公安局禁毒管理经费、行动技术侦查经费、经济犯罪侦查经费等办案业务经费360万元;安排检察部门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工作经费、整治黄赌毒专项经费等办案业务经费277.22万元;安排法院部门办案补助经费1001.34万元;安排市司法局普法相关经费48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业务经费的开支。目前,自治区下达2025年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及装备经费4968万元,其中公安部门1912万元,检察部门1186万元,法院部门1691万元,市司法局179万元。
(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将制度体系建设作为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效能的基础工程,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远程异地评标、绿色采购等重点领域出台多项政策文件,扎紧制度“笼子”。一是汇编“一份问题清单”,针对采购需求、文件编制等6大关键环节梳理出156个常见问题,整理汇编《采购人常见问题清单》,强化采购单位主体责任,为采购单位提供了实用指南,划定了采购“红线”,从源头上预防问题滋生;二是制定“一张措施清单”,出台《防城港市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措施清单》,形成包含3大类、9个专项、32项具体任务的工作清单,构建“整顿、建设、促产”三位一体工作格局。
常态化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通过社会监督、专业监督和内部监督相结合,全面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一是加强信息公开,不定期抽查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情况,确保采购意向、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等信息及时完整公开。二是开展“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实地核查政府采购项目,清理违法违规问题并责令改正,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三是严格评审专家管理,严把专家选聘入库关和日常管理关,建立常态化清理机制,严防“专家不专”,杜绝“带病使用”。
(七)加强财政法治队伍建设
市财政局把法治教育纳入财政干部培训总体规划,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确保参考率和合格率达到100%。做好执法证考试组织工作,积极组织本单位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在编干部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工作。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市财政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始终坚持以身作则,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财政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推动把财政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重视班子建设,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定期组织班子成员集体学习研讨,不断提高班子党性修养、政治素养、法治素养,不断提高把握转型发展新方向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更好地履行“一岗双责”。
三、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树牢法治观念,提升法治素养。深入学习和领会法治思想,提升政治觉悟,坚定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观念,持续完善党领导财政法治工作的体制,强化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提升整体法治素养,积极推动法治政治建设。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持续加强行政执法专题培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案件内部审理、法制审核、公示等机制,切实提升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能。
特此报告。
防城港市财政局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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