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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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截至2024年末,全市企业国有资产总额1041.08亿元,负债总额656.18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384.90亿元,资产负债率63.03%。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截至2024年末,全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总额3.98亿元,负债总额6079.62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3.37亿元,资产负债率15.28%。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截至2024年末,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322.64亿元,负债总额45.69亿元,净资产276.95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截至2024年末,全市国有土地资源面积约936.8万亩,其中:湿地面积36.27万亩、耕地面积112.01万亩、园地面积17.39万亩、林地面积651.78万亩、草地面积11.70万亩、其他建设用地107.62万亩;全市海洋功能区划内海域面积约399万亩。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方面
一是在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方面,高效落实《市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通过制定党委前置事项清单、实现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全覆盖,形成“党组织把方向、经理层抓执行”的市场化治理格局;同时,试点管理人员竞聘上岗和末等退出机制,建立工资总额与效益联动体系,实现人均工资与劳动生产率同步增长。
二是在主营业务发展方面,企业聚焦主业优化投资布局,全年签约 57 个项目,实施重大投资项目42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7.17亿元。布局核电、翠竹产业园等战略产业,不断推动国有资本向实体经济、科技创新和优势产业集中。
三是在融资化债方面,强化债务风险防控。实施资产负债率穿透式动态监测,对高负债企业实施负债率与负债规模双重管控,压实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责任。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方面
一是探索党建考核与绩效薪酬“双挂钩”机制,始终将党的政治建设贯穿国有金融企业管理全过程,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推动党建与经营深度融合、同频共振。
二是完善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评估、转让等管理制度,实现国有金融资本产权明晰与动态管理;强化企业统计监测和报告制度,通过定期报送审计、财务相关材料掌握资产负债及资本投向。
三是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三农、绿色等领域支持,支小支农担保业务占比达100%。为3671家招商引资落地企业客户及桂惠贷企业减免部分担保费,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切实优化地方营商环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
一是印发《防城港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规范资产调拨、转让、报废等处置环节,通过备案核查和实地核实,严守“放权不放管”原则,筑牢国有资产流失防线。同时,狠抓基础性工作,扎实开展资产清查盘点,加强单位资产信息卡管理,力求“有物必登、一物一卡、不重不漏”。
二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推进土地、房屋等资产确权工作,着力解决账簿记录清晰但权证不全的资产确权问题。
三是组织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数据治理工作,2024年推动资产补登记入账60余项,在建工程转固40余项,核实整改房屋、土地、车辆、设备等资产卡片信息1300余条,进一步夯实了资产数据基础。
四是建立常态化盘活机制,按照《防城港市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工作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加强低效、闲置及可处置变现资产盘活力度,增加财政收入。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方面
一是在国土空间利用与生态保护方面,市自然资源部门编制完成市本级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腾挪开发边界,保障盛隆技改、白龙核电配套等工程项目用地需求。同步推进资源保护与生态修复,按《防城港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建成多级绿色矿山,严格监管验收机制;依据《防城港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总体方案》,修复废弃矿山,不断改善生态环境,助力乡村振兴。
二是在资源开发盘活方面,创新实施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带方案出让”等举措,产业园区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供应率达100%。系统开展土地资源盘活利用专项工作,全年累计盘活土地 2.7万亩,高效完成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处置任务;清查处置32宗机关事业单位闲置用地,完成8.75万亩耕地整改恢复,耕地保有量等指标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此外,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构建防城港水网。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聚焦高质量发展与风险防控,深化改革创新与经营提质
一是强化重大项目储备与推进,主动对接“三个突破年”行动,深化与自治区国资委的战略合作,推动签署框架协议,提升国企核心竞争力。二是高质量推进国企改革,优化治理结构,推行管理人员末等调整退出机制,健全市场化经营与分配机制,突破传统产业升级慢、新兴产业占比低等问题。三是建立资产负债率穿透式监测机制,盘活资产严控风险;加速国资监管数字化建设,强化安全生产、信访维稳与合规管理,筑牢债务风险与廉洁风险防线。
(二)深化金融服务与资本管理,增强国有金融效能
一是聚焦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引导国有金融企业投向科技、绿色、普惠金融领域,加大对重大项目、中小微企业及“三农”的融资支持,完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降低融资成本。二是深化国有金融资本制度改革,落实监管要求,推动金融企业建立风险防控体系,强化重大事项监督,压实风险责任。三是优化收入分配,规范产权管理,严格执行绩效评价、资产管理制度及财务预算、履职待遇规定,保障金融企业稳健运营,充分发挥国有金融资本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
(三)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加大国有资产盘活力度
一是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全面掌握国有资产数量、价值及结构等状况,依法依规处理资产盘盈、盘亏和资金挂账等事项,理顺关系,厘清权属,为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优化资源配置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坚持厉行节约、常态化落实“过紧日子” 要求,建立健全资产盘活常态化工作机制,将低效、闲置资产统一纳入政府公物仓集中管理、调配或处置,促进资产循环利用。三是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探索推动资产管理与预算、决算数据联动,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资产使用管理制度,以标准化、制度化管理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能。
(四)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保障资源要素供给,统筹推进耕地保护工作,严守资源安全底线
一是强化规划编制指导与管理,依据《防城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严格落实“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依法保障重大项目规划需求。二是扎实推进用地报批,多渠道落实用地指标,高效推进土地供应,严格执行“净地”出让,深化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三是严守资源安全底线,统筹耕地保护与乡村振兴,坚决落实田长制,依托遥感影像和无人机监测技术,构建“技防+人防”监管体系。四是加强宣传提升群众耕地保护意识,高效开展征地前期工作,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耕地占补指标开发力度,切实守牢耕地保护红线与粮食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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