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法同学习 每周一警句 | 在采购中“打招呼”该怎么定性?
纪法同学习 每周一警句
在采购中“打招呼”该怎么定性?

【纪法解读】
“打招呼”往往与人情相伴相生,在看似不经意的“招呼”背后,总有权力与利益盘根错节的影子。“打招呼”走的是潜规则路线,潜规则大行其道,制度必将成为一纸空文。从近年来查办的案件看,通过向相关人员“打招呼”等方式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而落马的医院领导干部不在少数,发人深思。
“打招呼”,实际上就是权力滥用的延伸,是特权思想的外化。只有心存戒惧,敬畏手中的权力,才能行稳致远,不在“招呼声”中翻车。
【纪法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一条 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活动……
【条文链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
来源:《医院纪法10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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