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学医保 | 单列门诊统筹待遇
单列门诊统筹支付,主要是对于部分适合门诊使用、用药人群特定、用药指征明确、临床可替代性不高、患者急需但门诊特殊慢性病保障不足或保障不到的特殊药品,在原有普通门诊统筹和门诊特殊慢性病保障制度基础上,增设特殊医保药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提高门诊报销待遇。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医保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共同负担。其中居民医保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职工医保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在职人员70%、退休人员75%。设置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其中居民医保为4万元,职工医保为8万元,分别计入当地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自治区医保局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单列门诊统筹支付药品目录药品的通知》,明确自2025年6月1日起,新增75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单列门诊统筹支付,让参保患者在门诊就医就能用上国家谈判药品、享受医保待遇,有效减轻参保患者医疗负担,提升患者就医用药治疗的便捷度。经此次新增调整,广西全区单列门诊统筹支付药品总数达147种,其中,有44种适用于门诊治疗的罕见病药品,惠及多发性硬化、发作性睡病、低磷性佝偻病等34种罕见病患者群体。

同时符合单列门诊统筹和门诊特殊慢性病支付范围的药品,单列门诊统筹待遇与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不重复享受,按照待遇就高原则享受单列门诊统筹或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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