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妇幼保健院智力残疾评定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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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妇幼保健院为市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根据相关残疾评定工作文件要求,我院开展智力残疾评定工作,为有需求的群众提供专业、规范的残疾评定服务,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评定服务信息
评定项目:智力残疾评定
评定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评定地点:防城港市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临床心理科门诊
评定人员:周海燕、蔡始景、潘月金
评定对象:16岁以下儿童
咨询电话:0770-2882820/18907700696
二、评定需携带材料
1.患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监护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成年人及无自理能力患者需提供)。
3.既往就诊病历、相关检查报告、康复治疗记录等医疗资料。
4.残联部门发放的残疾评定表(需粘贴本人近期证件照,并加盖残联公章)。
三、评定办理流程
1.现场申请评定
申请人及监护人携带全部材料,前往医院儿童保健科提交申请,由以上评定人员进行面诊,详细了解病史及日常生活能力,开展针对性智力功能专业测评检查。
2.科室专业评定
由专门评定医师按照残疾评定标准,完成病情评估、等级判定,规范填写残疾评定表,完成初步评定及科室内部审核、签字盖章。
3.后续证件办理
申请人持已审核盖章的残疾评定表及相关材料,按照户籍所在地残联部门要求,提交资料完成后续审核、残疾证件办理等相关手续。
四、温馨提示
1.请前来评定的群众提前备齐所有材料,以免因材料缺失耽误评定流程;
2.评定过程需配合医师完成各项专业检查,确保评定结果真实准确;
3.残疾评定严格按照国家评定标准执行,相关事宜可提前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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