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今天:2024年2月22日 星期四自治区人民政府网中国政府网 |
政务新媒体矩阵 手机版 智能机器人 用户空间| 简体版| 繁体版|
微信公众号
防城港发布
微信
支持IPv6
无障碍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关于杜才辉继承黄志芳、杜权初名下安置土地的公告

2025-01-22 10:10     来源:​防城港市港口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黄志芳、杜权初名下位于防城港市港口区大龙安置住宅区A区4排1号安置土地,面积为 80平方米,属被继承人黄志芳与其配偶杜权初的共有财产。根据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兴企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和申请人提供的《继承声明书》、《放弃宅基地继承权声明书》《人民调解协议书》等材料,黄志芳、杜权初已因病死亡,上述安置土地全部份额由其儿子杜才辉继承,现予以公告。

如对该不动产继承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公车大道150号港口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9号窗口)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规定为申请人办理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手续。

防城港市港口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22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翻译中

    翻译中

    小语种翻译服务免责声明

    • 1. 本网站提供多语种互译功能,旨在提升政务信息传播效能,为东盟用户提供多语言支持服务。
    • 2. 本网站翻译服务是采用“人工智能+机器翻译”的技术实现,所有翻译结果仅供辅助参考。如遇语义理解偏差、专业术语误译或内容遗漏等情况,请以本网站的中文原文为准。
    • 3. 本网站对翻译结果的准确性、完整性和适用性不承担法律责任,用户因使用翻译服务产生的任何后果需自行承担。
    • 4. 本声明最终解释权归本网站主办单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