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杜才辉继承黄志芳、杜权初名下安置土地的公告
2025-01-22 10:10
来源:防城港市港口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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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志芳、杜权初名下位于防城港市港口区大龙安置住宅区A区4排1号安置土地,面积为 80平方米,属被继承人黄志芳与其配偶杜权初的共有财产。根据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兴企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和申请人提供的《继承声明书》、《放弃宅基地继承权声明书》《人民调解协议书》等材料,黄志芳、杜权初已因病死亡,上述安置土地全部份额由其儿子杜才辉继承,现予以公告。
如对该不动产继承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公车大道150号港口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9号窗口)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规定为申请人办理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手续。
防城港市港口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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