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文书公告送达(防城港劳人仲字〔2026〕第26号防城港市中医医院诉黎少枫违约金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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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少枫: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防城港市中医医院与你劳动争议案件(案号:防城港劳人仲字〔2026〕第26号)。
防城港市中医医院的仲裁请求为:被申请人全额退还已领取的专业技术人才长期服务激励奖金捌万元。
因你无法联系,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法律文书。你可到本委办公地址: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560号2楼201室领取上述文书及相关材料(联系电话:0770-3232116)。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6年2月26日下午15:30在第一仲裁庭(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560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六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防城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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