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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确认

2019-07-05 18:20     来源:防城港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作者:防城港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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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1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确认

总 时 限:2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防城港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档案科

总责任人:范余海

 

申请材料:

1.采用人脸识别方式认证的,提供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2.采取其他方式认证的,提供:
1)《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表》(此表由原工作单位或现管理单位、本人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或社区、街道、乡镇就业社保服务中心等认证盖章),原件1份;
2)居住在国(境)外的,由居住国使领馆,或香港、澳门工会联合会或民政署,台湾地区当地公证机构出具的生存证明,原件1份。
3)单位办理的,同时提供《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花名册》,原件1份。

3.协助异地认证的,提供:
1)待遇发放地社保机构(外省)出具的《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表》,原件1份;(2)本人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办理地址:

1.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中段防城港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业务大厅

2.登录http://scrz.gx12333.net/yd进行自主认证。(企业职工养老待遇已建模人员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3.下载老来网APP或登录老来网官方网站www.laolai.com进行自主认证。(仅限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咨询电话:0770323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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