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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市人社系统承诺审批事项基础目录的通知

2021-01-14 18:25     来源: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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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编制承诺审批事项目录的函》的要求,并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全区人社系统承诺审批事项基础目录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46号)精神,我局制定了《全市人社系统承诺审批事项基础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执行,并就贯彻执行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执行承诺事项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本局相关责任科室(单位)应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承诺审批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严格受理我市人社系统承诺审批基础目录事项。

各级人社部门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我市人社系统承诺审批基础目录事项,并同时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修改和更新事项的实施清单,即要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事项管理系统实施清单“统计信息”标签页勾选“是否实行承诺审批”要素,确保实施清单的填写与公布的目录一致。

    二、定期归集信用信息

承诺审批信用信息分为行政相对人的正面信息和负面信息两类,各级人社部门在受理承诺审批事项时应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和承诺审批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做好承诺审批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共享、应用、管理、异议处理和信用修复等相关工作,按更新周期定期归集好承诺审批信用信息。由各级人社部门负责政务服务管理的科(股)室统一收集后定期向各类信用信息平台等渠道公布。

    附件:1.全市人社系统承诺审批事项基础目录(16项)         

          2.全市人社系统承诺审批信用信息基础目录(16项)

          3.承诺审批承诺书(样本)

                 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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