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今天:2024年2月22日 星期四自治区人民政府网中国政府网 |
政务新媒体矩阵 手机版 智能机器人 用户空间| 简体版| 繁体版|
微信公众号
防城港发布
微信
支持IPv6
无障碍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退役士兵易地安置审批办事指南

2023-10-09 09:00     来源: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退役士兵易地安置审批办事指南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011新修正);《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二、申请条件

    (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   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与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

     三、申请材料

    (一)省级安置部门批准易地安置通知书;

    (二)申请人档案;

    (三)父母或配偶户口本;

    (四)结婚证;

    (五)配偶职业证明;

    (六)退役士兵易地安置审批表。

     五、办理流程:服务窗口受理一安置办审核一相关部门审核(市编制办、市人社局)一政府审批一服务窗口办结。

     六、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间8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无收费。

    详情可以咨询市安置办0770-2200905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翻译中

    翻译中

    小语种翻译服务免责声明

    • 1. 本网站提供多语种互译功能,旨在提升政务信息传播效能,为东盟用户提供多语言支持服务。
    • 2. 本网站翻译服务是采用“人工智能+机器翻译”的技术实现,所有翻译结果仅供辅助参考。如遇语义理解偏差、专业术语误译或内容遗漏等情况,请以本网站的中文原文为准。
    • 3. 本网站对翻译结果的准确性、完整性和适用性不承担法律责任,用户因使用翻译服务产生的任何后果需自行承担。
    • 4. 本声明最终解释权归本网站主办单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