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什么是医疗救助?
答:医疗救助公平覆盖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困难职工和城乡居民,根据医疗救助对象类别实施分类救助,主要作用为资助参保、常规医疗救助和依申请医疗救助。医疗救助的对象范围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和城乡居民,为便于落实待遇,一般分为四个类别人员(人员身份由乡村振兴部门和民政部门负责认定):
一类人员: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二类人员:低保对象。
三类人员:低保边缘家庭,以及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监测对象(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和返贫致贫人口。
四类人员:享受相关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以及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监测的稳定脱贫人口。
1.资助参保:对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群众给予分类资助。对一类人员,按其个人应缴费金额的100%给予全额资助;对返贫致贫人口、二类人员,以及低保边缘家庭中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按其个人应缴费金额的60%给予定额资助;对监测对象,在规定的5年过渡期内,按其个人应缴费金额的60%给予定额资助;同时对应多个身份类别的,按资助的最高标准给予资助,一类、二类、三类救助对象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从参保当月起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常规的医疗救助有住院医疗救助和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救助。
住院医疗救助:救助对象住院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的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计入住院医疗救助,按一定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给予救助。
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救助:对患有全区统一规定的门诊特殊慢性病,需长期服用药物维持治疗的城乡特困人员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乡低保对象分类给予门诊医疗救助。
目前常规医疗救助采取一站式直接结算报销,如因系统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在出院时不能一站式结算报销的情况,可以到各级医保经办窗口采取手工结算的方式进行报销。
3.依申请医疗救助:对参加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且认定为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的成员,经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或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及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支付医疗费用采取依申请医疗救助方式给予一次性结算。按照起付标准不低于 1 万元、救助比例不低于 60%、年度累计救助限额不高于 10 万元的标准给予。
目前防城港市依申请医疗救助工作由县级统筹落实,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到所在村(居)委会或咨询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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