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防城港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较好成效。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社严格按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更新领导简介、机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设置等机构概况内容。通过政府门户供销社子网站,我社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22篇次,其中包括政务公开、动态信息、通知公告、政策法规、党建聚焦等方面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3年,我社未收到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申请公开信息提出的申请要求,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准确把握条例规定,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信息审核要求,确保发布内容安全准确。我社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全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定期更新工作动态,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我社主动公开文件信息。每月对平台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完成整改,切实推进工作落实。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在社门户网站设置相关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安排专人负责更新与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正常运行。
(五)强化监督保障
一是健全公开工作领导机制,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宣传指导工作,明确相关科室报送政府公开信息的义务和责任,从制度上确保政府信息工作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有效统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常态性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积极参加相关政策法规、案例、业务操作等学习,切实提升本单位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二是,根据单位职能不断完善和调整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防城港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http: /ww. fcgs. gov. cn/gxs/,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防城港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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