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工信局 发表时间:2020-11-19 09:57
根据《防城港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我局按照部门职责及分工完成了相关整改工作。为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验收销案备案工作,根据《防城港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申请验收销号备案指引》要求,现将《防城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验收报告》(以下简称“《验收报告》”)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0年11月19日至11月23日(5日)。公示期内,如对《验收报告》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防城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防城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验收报告
联系方式:0770-2818558
邮寄地址: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政府楼七楼,防城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节能与能源科
防城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19日
附件
防城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中央环境保护
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
验收报告
为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验收销案备案工作,根据《防城港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申请验收销号备案指引》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验收工作。现将验收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验收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防城港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防城港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申请验收销号备案指引》要求,为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验收销案备案工作,我局对整改事项进行逐项梳理,并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改要求坚决整改到位,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和整改要求。成立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验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局整改工作、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研究督察整改的重大问题。
二、整改工作目标要求
根据整改方案内容,涉及我局整改内容为:
(一)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对我市对我市钢铁、火电、水泥、造纸、污水处理、制糖、有色金属、磷化、粮油、冶金等行业实施清洁化改造。
(二)牵头组织各部门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如期完成国家下达的淘汰任务。
(三)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加大燃煤锅炉整治力度,到2020年,全市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大力推广电能、燃气等清洁能源。
三、整改工作目标要求落实情况
(一)组织第三方对防城港富味乡油脂食品有限公司、防城港捷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防城港市华欣混凝土有限公司、防城港市明隆辉混凝土有限公司、防城港市盛辉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防城港市悦中混凝土投资有限公司、广西防城港柏娇混凝土有限公司、广西盛翔新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广西双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西源盛矿渣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开展清洁化改造,完成大海粮油工业(防城港)有限公司自治区清洁生产企业换证审核。广西惠禹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防城港枫叶粮油工业有限公司3家企业纳入2020年度自治区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下一步将按照计划对我市剩余的重点企业开展清洁化改造。
(二)2020年,国家、自治区均未对我市下达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三)截至目前我市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引导广西岳泰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诚杨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对原有燃煤锅炉进行了改造,并按有关政策要求对其进行资金扶持。
四、验收结论性意见
根据《防城港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我局针对涉及我局牵头整改的两项整改任务已经认真对照整改目标、整改措施,积极开展相关整改工作,完成了各项整改措施,达到整改目标要求,通过自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