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六、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七、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八、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2021年防城港市本级部门预算指标数
十三、附表补助县(区、市)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防城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工业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引导和扶持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研究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3.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全市煤、电、油、气、运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的协调安排。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4.负责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的建议。承担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按规定权限备案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资金、基金安排的建议,协调重大工业项目融资。指导全市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的招标管理工作。
5.负责指导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企业开拓市场,指导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招商引资、合作交流工作,承担“一带一路”、东盟经济合作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有关工作。指导全市承接产业转移有关工作。
6.负责全市中小企业的宏观指导,拟订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负责糖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和糖业技术进步、技术改造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糖业循环经济与综合利用等政策研究与发展指导。
7.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管理工作,推进行业体制改革创新,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8.负责全市能源工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承担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参与全市电力运行日常调度,指导电力行业信息化、智能化推广应用。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规划和促进政策。统筹推进国家工业绿色发展政策和规划,开展节能执法监察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
9.负责全市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军民融合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销售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拟定烟花爆竹行业规划。承担自治区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及各军工部门需要地方政府办理的业务。
10.负责协调推进全市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统筹协调拟定全市工业园区布局规划和发展规划,落实工业园区相关管理政策。研究拟订工业技术进步、企业技术创新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相关科技成果产业化。
11.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和网络安全工作,拟订相关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行业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12.主管全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工作。负责全市散装水泥的发展和应用工作。
13.指导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14.牵头组织全市工程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15.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防城港市节能监察中心
1.贯彻和宣传节能、散装水泥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
2.受委托依法对用能单位履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和节能标准进行监督检查。
3.协助拟定全市节能监察计划、标准、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协助组织协调和指导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工作,协助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发展和应用的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5.协助开展散装水泥行业相关节能建材的推广应用,协助全市新建预拌混凝土企业的产业规划符合性审核、新建预拌砂浆企业的登记备案预审等事务性工作。
6.完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防城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内设8个科室:即办公室、综合科、规划投资科、经济运行科、节能与能源科、企业发展科、信息化科、工业园区科。二层机构:防城港市节能监察中心。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二、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六、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七、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八、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2021年防城港市本级部门预算指标数
十三、附表补助县(区、市)项目支出预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637.38万元,与去年621.67万元相比增加了15.71万元,增长2.53%。其中财政拨款633.88万元,与去年618.17万元相比增加了15.71万元,增长2.54%。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3.5万元,与去年持平。
收入增加的原因说明:基本支出增加37.1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5.71万元,主要是因为新增人员、工资调整增加及社保、养老、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基数调整增加。
(二)支出总计637.38万元,与去年621.67万元相比增加了15.71万元,增长2.53%。支出增加的原因说明:基本支出增加37.1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1.41万元,合计增加15.71万元,为新增人员、工资调整增加及社保、养老、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基数调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37.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5.81万元,项目支出171.57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281.69万元。主要用于我局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7.94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开展项目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培训费、会议费、宣传资料印刷费、布展费、企业补助等及组织市县工信局及园区外出学习其他地区先进经验和做法等差旅费、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支出。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8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07万元,项目支出31.33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主要是开展项目经费支出,包括培训费、办公费、会议费、宣传资料印刷费、差旅费、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0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局按规定提取的退休人员定额公用经费的支出及退休人员物业补贴。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2.2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0.3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万元,为坐实职业年金。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8.19万元,主要对局行政及所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实施的补充医疗保障。
住房公积金支出39.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62%,与去年57.64万元相比增加了3.69万元,增长6.4%。
(二)卫生健康类科目支出30.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84%,与去年30.78万元相比增加了0.04万元,增长0.13%。
(三)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科目支出506.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9.39%,与去年501.94万元相比增加了4.09元,增长0.81%。
(四)住房保障类支出科目支出3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2%,与去年31.3万元相比增加了7.9万元,增长25.24%。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按经济科目支出分类,基本支出预算情况,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465.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3.08%,与去年428.69万元相比增加了37.12万元,增长8.6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03.2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6.58%,与去年367.58万元相比增加了35.71元,增长9.71%;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7.9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2.43%,与去年55.58万元相比增加2.33万元,增长4.1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6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0.99%,与去年5.53万元相比减少0.92万元,增长16.64%。
基本支出增加37.1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5.71万元,主要是因为新增人员、工资调整增加及社保、养老、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基数调整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171.57万元,占占支出总预算的26.92%,与去年192.98万元相比减少了18.41万元,下降9.54%。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与去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6.55万元,与去年9.57万相比减少3.02万元,下降31.56%。主要用于以下支出:
1.重大工业项目及相关产业项目洽谈、引进、推进工作中的公务接待;
2.推进工业招商引资工作中,接待投资商的考察、调研等公务接待;
3.接待本系统包括全国、各地市工作交流、检查等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经费4.5万元,与去年5万元相比减少0.5万元,下降10%。主要是防城港市节能监察中心2台节能执法用车运行费用。
(四)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无,与去年持平。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91万元,与去年55.58万元相比增加2.33万元,增长4.2%。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万元万元,与去年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现有事业编制车辆2辆,主要为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市节能监察中心公务用车,车辆品牌为:别克商务用车(桂PJC361)、雪佛兰越野车(桂PJC362)。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共组织对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0万元,分别为培育小型企业上规模工作经费10万元,工业企业专项转贷资金管理工作经费20万。占年初预算4.71%。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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