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概况
主要职能
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2023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防城港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
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年度项目支出(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填报审核分析
十一、年度项目支出(补助市县)绩效目标表填报审核分析表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发展中小微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提供政策法规宣传、创业辅导、经营管理人才培训、技术应用与推广、对外合作交流、信息化建设等服务。
3.负责推进我市中小企业创业体系、信用体系、融资担保体系和信息化的建设,构建我市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4.负责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运营、市信贷引导资金及工业企业专项转贷资金运维等工作。
5.完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防城港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2022年获批成立,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经费财政全额拨款,核定事业编制5名,所需人员编制从市节能监察中心划转,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现实有人数1名。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收入总计40.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0.25万元,上年结转资金0.27万元,结转资金为绩效、工资等。
(二)支出总计40.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40.25万元,上年结转资金支出0.27万元,结转资金为绩效、工资等。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收入预算为40.52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2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五)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27万元。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85%。
2.卫生健康类科目支出0.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51%。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科目支出37.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1.68%。
4.住房保障类支出科目支出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6%。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3.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3.3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2.5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93.05%;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0.9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7.03%。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6.63%,项目名称:中小企业服务平台运维经费。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0.5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25万元;上年结转资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27万元,为绩效工资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0.5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25万元;上年结转资金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27万元,为绩效工资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0.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2万元,项目支出2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6类,具体如下: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85%。
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84%。
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0.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67%。
4.事业运行0.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59%。
5.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36.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09%。
6.住房公积金支出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预算13.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3.37%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2.5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93.05%;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0.9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0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0.02万元,主要用于:全国、各地市工作交流、检查等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经费1万元,用于市中小企
业发展促进中心1辆公务用车日常维修保养。
(三)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9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是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1万元,全部为服务采购的预算金额,
为中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中车辆保险0.3万元,车辆维修保养0.7万元。中小企业采购份额70%,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我中心现有1辆丰田凯美瑞汽车。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3年,我中心只有一个专项:中小企业服务平台运维经费27万元,占年初预算66.63%。
项目概况:为规范广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以下简称平台网络)运行与服务,保证平台网络正常运行,充分发挥服务平台网络对中小微企业的服务作用。(1)《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广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有效运营与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工信办企业〔2019〕176 号)(2)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处理签、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市工信委要求审定《防城港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有关意见的函(防财企函〔2018〕157号)
年度绩效目标:满足中小企业需求、做好贴身服务为宗旨,充分发挥贴近企业、了解企业需求的优势,开发服务产品、提供精准服务。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年度项目支出(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填报审核分析表
十一、年度项目支出(补助市县)绩效目标表填报审核分析表
附件:防城港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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