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工信局 发表时间:2020-05-20 15:28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六、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七、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八、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2020年防城港市本级部门预算指标数
十三、附表补助县(区、市)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防城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化、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信息化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研究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3、监测、分析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建立煤、电、油等重要物资的运行调控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4、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投资的组织实施,按权限审批、核准和备案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节能项目评估;指导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的招标管理工作。
5、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科技重大项目,推进相关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6、承担全市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指导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进技术装备国产化。
7、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规划和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及散装水泥的推广应用。
8、负责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9、负责全市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以及非国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进农产品加工业(糖业)发展;负责组织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10、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拟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11、承担有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全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12、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茧丝绸管理工作,负责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的工业行业管理,负责全市铁路、公路、水路、邮电等年度运输和生产的综合协调。
13、负责全市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承担全市民用爆破器材流通的行业管理。
14、负责全市糖业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糖料作种植发展规划,协调解决蔗区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市糖业开展国际合作。
15、负责全市工业园区管理,牵头研究拟订全区工业园区的布局规划和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全市工业园区管理办法和措施,指导、协调、督促工业园区建设,指导全市承接产业转移工作。
16、承办防城港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防城港市节能监察中心
1.贯彻和宣传节能、散装水泥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
2.受委托依法对用能单位履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和节能标准进行监督检查。
3.协助拟定全市节能监察计划、标准、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协助组织协调和指导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工作,协助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发展和应用的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5.协助开展散装水泥行业相关节能建材的推广应用,协助全市新建预拌混凝土企业的产业规划符合性审核、新建预拌砂浆企业的登记备案预审等事务性工作。
6.完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防城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内设8个科室:即办公室、综合科、规划投资科、经济运行科、节能与能源科、企业发展科、信息化科、工业园区科。二层机构:防城港市节能监察中心。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二、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六、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七、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八、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2020年防城港市本级部门预算指标数
十三、附表补助县(区、市)项目支出预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621.67万元,与去年599.58万元相比增加了22.09万元,增长3.68%,其中:财政拨款618.17万元,与去年596.58万元相比增加了21.59万元,增长3.62%。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3.5万元,与去年3万元相比增加了0.5万元,增长16.7%。
收入增加的原因说明:基本支出增加24.5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0.22万元,主要是因为工资调整增加及社保、养老、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基数调整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4.6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物业服务补贴。
(二)支出总计621.67万元,与去年599.58万元相比增加了22.09万元,增长3.68%。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21.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8.69万元,项目支出192.98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253.5万元。主要用于我局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0.54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开展项目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培训费、会议费、宣传资料印刷费、布展费、企业补助等及组织市县工信局及园区外出学习其他地区先进经验和做法等差旅费、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支出。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9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97万元,项目支出32.93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主要是开展项目经费支出,包括培训费、办公费、会议费、宣传资料印刷费、差旅费、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0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局按规定提取的退休人员定额公用经费的支出及退休人员物业补贴。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7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0.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7.15万元,主要对局行政及所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实施的补充医疗保障。
住房公积金支出31.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27%,与去年54.32万元相比增加了3.32万元,增长6.11%。
(二)卫生健康类科目支出30.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95%,与去年32.86万元相比减少了2.08万元,下降6.33%。
(三)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科目支出501.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0.74%,与去年484.56万元相比增加了17.38元,增长3.59%。
(四)住房保障类支出科目支出3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03%,与去年27.83万元相比增加了3.47万元,增长12.47%。
基本支出增加24.5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0.22万元,主要是因为工资调整增加及社保、养老、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基数调整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4.6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物业服务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按经济科目支出分类,基本支出预算情况,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428.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8.96%,与去年404.14万元相比增加了24.55万元,增长6.0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67.5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5.74%,与去年347.36万元相比增加了20.22元,增长5.8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5.5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2.97%,与去年55.86万元相比减少0.28万元,下降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5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29%,与去年0.92万元相比增加了4.61万元,增长501.09%。
基本支出增加24.5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0.22万元,主要是因为工资调整增加及社保、养老、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基数调整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4.6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物业服务补贴。
项目支出预算192.98万元,占占支出总预算的31.04%,与去年195.44万元相比减少了2.46万元,下降1.26%。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与去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9.57万元,与去年13.55万相比减少3.98万元,下降29.37%。主要用于以下支出:
1.重大工业项目及相关产业项目洽谈、引进、推进工作中的公务接待;
2.推进工业招商引资工作中,接待投资商的考察、调研等公务接待;
3.接待本系统包括全国、各地市工作交流、检查等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经费5万元,与去年6万元相比减少1万元,下降16.67%。主要是防城港市节能监察中心2台节能执法用车运行费用。
(四)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无,与去年持平。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58万元,与去年55.86万元相比减少0.28万元,下降0.5%。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万元万元,与去年9万元相比减少3万元,下降33.33%。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现有事业编制车辆2辆,主要为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市节能监察中心公务用车,车辆品牌为:别克商务用车(桂PJC361)、雪佛兰越野车(桂PJC362)。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共组织对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5万元,分别为培育小型企业上规模工作经费10万元,工业企业专项转贷资金管理工作经费25万。占年初预算5.63%。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防城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