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法》起草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守法经营是任何企业都必须遵守的一个大原则,企业只有依法合规经营才能行稳致远。为不断提升国有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有力保障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等中央文件对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提出了明确要求,2022年9月,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42号),2023年3月,自治区国资委下发《关于印发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试行)》(桂国资发〔2023〕6号),通过部门规章对进一步深化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推进国资监管企业合规管理工作。我委认真落实有关文件要求,制定该《办法》并参照执行,进一步深化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推进防城港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合规管理工作,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保障。
二、《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包括总则、组织和职责、制度建设、合规管理重点、运行机制、合规文化、信息化建设、监督问责、附则等九个部分。
(一)总则。主要包括《办法》出台的目的,适用的范围及应当遵循的原则等。
(二)组织和职责。明确了包括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主要负责人、合规委员会、首席合规官、业务及职能部门、合规管理部门及企业监察、审计、巡视巡察、监督追责等部门职责。
(三)制度建设。明确了企业应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制定包括企业重点领域及合规风险较高的业务、涉外业务重要领域等方面的具体制度,并根据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变化情况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四)合规管理重点。明确了企业应当加强市场交易、合同管理、商业伙伴、税务管理、安全环保、产品质量、劳动用工、知识产权、数据保护、国企改革等重点领域,制度制定环节、经营决策环节、生产运营环节等关键环节,管理人员、重要风险岗位人员、涉外人员等重要人员,以及对涉外投资经营行为的合规管理。
(五)运行机制。主要包括建立合规风险识别评估预警、合规审查、合规风险应对机制,设立违规举报平台,完善违规行为追责问责和记录制度,建立健全与法务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协同运作机制,开展合规管理考核评价。
(六)合规文化。将合规管理纳入党委法治专题学习,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加强合规宣传教育,积极培育具有企业特色的合规文化。
(七)信息化建设。加强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将合规要求和防控措施嵌入流程,强化过程管控。加强合规管理信息系统与财务、投资、采购等其他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共用共享。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节点的实时动态监测,实现合规风险即时预警、快速处置。
(八)监督问责。对监管企业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规定。
(九)附则。监管企业应当结合实际制定合规管理实施细则,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可以参照本办法,积极推进所出资企业合规管理工作,并明确了办法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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