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 市科技局关于印发《防城港市属国有科技型企业培育发展方案》的通知
各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提升防城港市国有科技型企业的数量和质量,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与产业深度融合,现将《防城港市属国有科技型企业培育发展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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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防城港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29日 |
防城港市属国有科技型企业培育发展方案
为深入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自治区坚持“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向海图强、开放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提升防城港市国有科技型企业的数量和质量,引导市属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文中所述企业包含子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与产业深度融合,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实现企业研发投入强度显著提高,关键核心技术取得重大突破,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大幅提升,在重点领域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产品和服务。加强科技人才培养与引进,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提升企业创新的开放性和国际化水平,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有科技型企业,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加强企业创新主体培育
1.分类优化企业创新体系。注重规划引领,企业基于自身战略定位和产业优势,选准战新产业培育的“主攻方向”,围绕新产业新赛道,聚焦科技属性和技术价值,完善形成与战新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相适应的治理结构和运营机制。注重创新性,重点研判能否赶上时代步伐,特别是适应人工智能等技术快速发展的需要,传统产业比重大,内部创新体系相对稳定的企业,要防止僵化、惰性;注重系统性,强化内部协同、加快形成合力,防止整体创新效率低下,业务转型任务重、尚未构建有效创新体系的企业,要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注重开放性,衔接好企业内外部创新资源,实现整体最优;注重敏捷性,适应新技术迅猛发展的需要,灵敏反应,多措并举提升创新效率。(责任单位:市港发集团、市投资集团、市文旅集团、市兴港集团、医学试验区产投集团)
2.建立企业培育库。全面摸排国有科技型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规模、研发投入、科研项目、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等,建立动态更新的国有科技型企业培育库。对入库企业进行分类管理,根据企业的发展阶段和创新能力,划分为初创期、成长期和成熟期,分别制定针对性的培育措施。各企业集团公司至少选择1家子企业入库培育。(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港发集团、市投资集团、市文旅集团、市兴港集团、医学试验区产投集团)
3.实施梯次培育计划。对于初创期企业,重点提供创业辅导、政策咨询、资金扶持等服务,帮助企业完善创新体系,提高创新能力;对于成长期企业,支持其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创新平台建设和市场拓展,推动企业快速成长;对于成熟期企业,鼓励其加大研发投入,开展前沿技术研究和产业整合,打造具有竞争力的科技领军企业。每年从培育库中遴选一批优质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形成“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的梯次培育格局。(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市港发集团、市投资集团、市文旅集团、市兴港集团、医学试验区产投集团)
(二)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1. 加大研发投入。建立国有科技型企业研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鼓励企业按照一定比例逐年提高研发投入。在计算经济效益指标时,可将研发费用全额视同利润加回,对制造业、科技型企业以及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的研发费用可以提高加回比例。对研发投入增长较快的企业,在科技项目申报、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加强对企业研发经费使用的监管和绩效评价,提高研发资金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港发集团、市投资集团、市文旅集团、市兴港集团、医学试验区产投集团)
2. 加强关键技术攻关。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产业发展瓶颈,组织国有科技型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通过财政科技计划项目资金支持有能力的企业单独或联合高校、科研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接国家和地方重大科技项目,共同攻克关键技术难题。建立关键技术项目库,对入库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和动态调整,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鼓励企业率先开展前瞻性技术研究,提前布局未来产业技术领域,抢占技术制高点。(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港发集团、市投资集团、市文旅集团、市兴港集团、医学试验区产投集团)
3.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支持国有科技型企业建设各类创新平台,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创新平台,优先给予研发项目经费支持。优化创新联合体运作机制,构建“要素共投、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运作模式,加强战略、技术、标准、专利等互通共享,吸引高校、科研机构、民营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加入。(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港发集团、市投资集团、市文旅集团、市兴港集团、医学试验区产投集团)
(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1.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对承担战新产业和未来产业的企业或项目,按照市场惯例和实际情况考虑亏损豁免;对科技成果孵化期的企业或项目,考虑建立阶段性技术突破考核指标;对产品规模转化期的企业和项目,考虑结合实际情况设置创新型加分指标。清晰界定科研人员贡献,完善利益分享机制,成果转化形成的收益中体现研究人员的付出和贡献。(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市港发集团、市投资集团、市文旅集团、市兴港集团、医学试验区产投集团)
2.主动推动新技术标准的制定。对于一些新技术、新产品,有时因尚未形成标准,甚至缺乏真正懂行的专家,影响市场应用和转化,各企业要积极推进形成标准,鼓励先行先试。对于国际前沿技术,要注重开展国际标准布局,在国际竞争中争取主动。(责任单位:市港发集团、市投资集团、市文旅集团、市兴港集团、医学试验区产投集团)
3.创新促进成果转化的路径方法。鼓励利用各种技术市场、专门技术转化机构、利用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手段推进转化。发挥国资国企需求规模大、产业配套全、应用场景多的优势,推进人工智能等技术加速落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率先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领域应用新技术、新产品。建立科技成果示范应用项目库,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对示范应用项目的跟踪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推动科技成果的广泛应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港发集团、市投资集团、市文旅集团、市兴港集团、医学试验区产投集团)
(四)健全推进创新制度安排
1.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一企一 策”动态优化细化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强化前置研究讨论实质性把关。在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领域探索“党建+”特色载体,深入开展“党建+新质先锋”“党建+改革先锋”等行动,引导鼓励党员骨干发扬基层首创精神,树牢实干导向,“揭榜挂帅”领衔推动难题破解,有效赋能创新工作不断深化。(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港发集团、市投资集团、市文旅集团、市兴港集团、医学试验区产投集团)
2.完善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上级有关规定落实住房、子女教育、配偶就业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筹备建立国有科技型企业人才库,为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员工提供针对性的培训和发展机会。建立企业与国内外高校及科研机构的双向交流机制,鼓励企业员工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和培训活动,拓宽员工的视野和知识面,支持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教师人才到企业驻点指导优化企业科技生产水平,解决企业科技研发生产问题。(责任单位:市港发集团、市投资集团、市文旅集团、市兴港集团、医学试验区产投集团)
3.完善科技型人才激励机制。探索建立国有科技型企业人才激励机制,建立与市场接轨、与创新绩效强挂钩的薪酬体系。在薪酬分配上更大力度向科研人员倾斜,用好工资总额特殊事项清单等相关支持政策,对关键科技人员,注重薪酬市场化理念,建立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坚决杜绝高水平“大锅饭”。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建立以创新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营造公平公正的人才发展环境。(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市港发集团、市投资集团、市文旅集团、市兴港集团、医学试验区产投集团)
4.推进完善合规免责机制。给予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一定的成长呵护包容期,发展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孵化未来产业,推动初创企业走过从“播种”到“出苗”、再到“参天大树”的 长周期。在投资、研发、采购、用人等方面赋予科技型企业更大自主决策权,缩短决策链条。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将尽职合规免责的条款尽量细化、情形尽量场景化,使之可操作、能落地,让科研人员有明确的行为规范和预期,放手大胆创新。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机制,营造敢为人先的创新文化氛围。强化与纪检监察机关和巡视巡察机构、审计机关 等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尽职合规免责衔接机制。(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港发集团、市投资集团、市文旅集团、市兴港集团、医学试验区产投集团)
二、保障措施
(一)落实服务机制。市国资委、市科技局负责统筹协调国有科技型企业培育发展工作,及时梳理支持国有科技型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包括财政补贴、税收优惠、金融支持、土地供应等。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确保企业了解和享受相关政策。定期对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建立政策会商机制,定期召开政企座谈会,及时解决企业创新难题。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鼓励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创造,加大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力度。加强知识产权维权工作,严厉打击侵权行为,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强化结合应用。市国资委将企业的创新能力、研发投入、科技成果转化、人才队伍建设等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考核评估。
(三)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对国有科技型企业培育发展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支持国有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如创新创业大赛、科技成果展览等,激发企业和科技人员的创新热情。加强与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的合作,共同推动国有科技型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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