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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热点问答第五期

2024-10-31 17:03     来源:​防城港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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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我毕业后进入某单位工作,想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单位会从什么时候帮我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如何确定的?缴存住房公积金后,我什么时候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

答:单位新录用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当月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缴存人月缴存额由单位缴存部分和缴存人缴存部分组成,分别为缴存人本人当月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后,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二、还没找到工作,我可以自己缴存住房公积金吗?缴存住房公积金后,我什么时候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

答:可以。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不包括外籍及港、澳、台人员),如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等,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方式缴存:

(一)年满18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

(二)在防城港市辖区(含东兴市、上思县)居住(包括户籍地在农村的居民)。

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后,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如以上还有不明白之处,您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政策及业务咨询电话:0770-2820833、0770-2880832、0770-3285152、0770-7691184、0770-852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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