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为:首页 >> 网上服务 >> 市民服务 >> 婚姻生育 >> 正文

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如何获取免费避孕药具和接受生殖健康/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07-3-26 点击:
 
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如需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宣传品、免费避孕药具,可到用工单位或现居住地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或社区居(村)委会领取。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如需进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女性的孕(环)情及其它妇科病的检查,应到现居住地区、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接受服务。

来源: 责任编辑:
相关链接:
· 孕期保健程序  2007-3-26
· 孕产期保健  2007-3-26
· 婚前医学检查程序  2007-3-26
· 婚前保健  2007-3-26
· 《出生医学证明》发放规定  2007-3-26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相关政策  2007-3-26
· 我市何处提供避孕服务?  2007-3-26
· 避孕失败后的补救措施  2007-3-26
·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程序  2007-3-26
· 紧急避孕专用药——毓婷  2007-3-26
Copyright @ 2000 - 2006 www.fcgs.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制作单位:广西电信
版权所有 防城港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