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防城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与基金监督科
办理地址:港口区中华路防城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
办理时间:工作日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2827280
办理时限:三个月内
申办人对象:要求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人员
申请材料:
一、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二、报送本人既往疾病诊断书等材料
办理程序:
一、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单位提出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报送本人既往疾病诊断书等材料;
三、到财务科交纳评审费后,到社会保障与监督科领取去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介绍信,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四、医疗卫生专家评定;
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
办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收费标准:评审费为每人每次250元。
收费依据:桂价费字〔1997〕109号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