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防城港市职工医疗保险管理所
办理地址:港口区中华路防城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
办事时间:工作日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2825696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的在7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申办对象资格:参加生育保险的并按时缴费的参保人员;
申办材料: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计划生育证书(准生证)、结婚证书、发票、诊断证明书、单位证明等;
办理程序:
1、先将有关材料递交市医疗保险所工伤生育保险科审核;
2、工伤生育保险科审核后交由财务科复核;
3、所领导审批,支付有关待遇; 办理依据: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防城港市企业单位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防政发〔1995〕83号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