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动县域经济和城乡协调发展,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我市从今年开始,实施村镇规划“123”工程,即用一年的时间,完成建制镇的总体规划编制任务,两年内完成未建制集镇的总体规划编制任务,三年内完成主要村庄总体规划编制任务。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
通过做好建制镇、集镇、村庄规划,指导村镇各项建设,同时为加强对村镇建设用地、村镇建设风格、村镇公共设施建设等方面的管理提供法律依据。
通过做好建制镇、集镇、村庄规划,推动城镇建设,把镇、村建设成为具有地方特色和良好的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和城镇功能较完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的新型村镇,进一步推进城镇化,促进县域经济和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
二、任务
防城港市共有建制镇11个(不包括防城、东兴和思阳三个城关镇),集镇16个,行政村村庄279个。已完成总体规划并按程序报批的建制镇为1个,完成总体规划并按程序报批的集镇1个,已完成规划的村庄只有9个。我市的村镇规划任务十分艰巨。根据自治区建设厅的要求,要分期分批做好建制镇、集镇、村庄总体规划的编制(修编)和报批工作。已经完成规划的,也要根据需要做好修编工作。
1、建制镇总体规划
从2006年1月开始,用一年的时间,完成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修编)和报批任务。
2、集镇总体规划
从2006年1月至2007年底,用两年时间,完成所有集镇总体规划编制(修编)和报批任务。
3、村庄总体规划
从2006年1月开始,到2008年底,用三年时间,把我市279个行政村和经济条件较好的部分自然村进行总体规划(含修编)。
4、具体任务和完成期限
各区、县(市)“123”工程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间如下:
5、加强对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建设管理
规划区内的所有建设,要严格按照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管理,避免以领导意志代替规划,维护总体规划的法律效力。要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和品位,改变传统的“竹筒房”旧风格,主要建筑和沿街的建筑立面景观整体协调、经济美观,体现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格。加快城镇公共设施建设,强化城镇“中心”功能,辐射并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加强规划区内用地和建设管理,规划区内建设项目“一书两证”发放率要达100%,建房合格率达100%。加强城镇综合管理,提高镇容镇貌、道路交通、环境卫生、社会治安、社区服务等方面的管理水平。
三、组织实施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123”工程,防城港市规划局、市建设局根据工作职能,协助各区、县(市)搞好“123”工程。
1、防城港市人民政府成立市实施村镇规划“123”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村镇规划、建设进行协调、领导和监督。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李卫庆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郑 东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莫兰新 市建设局局长
成 员:郭维宁 市规划局局长
黄政康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俊斐 市财政局局长
胡 敏 港口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张新畅 防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曾凡兴 上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尚秋 东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莫兰新同志兼任,游斌同志任副主任。
2、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区、县(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领导机构,负责对本地“123”工程的组织实施,并指定专人负责,层层落实任务。
3、各区、县(市)要完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配备好专职工作人员,确保此项工作有人做,有人管。
4、各区、县(市)要制订本地“123”工程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按照“123”工程的时间要求,确定总目标和年度目标,制订相关政策和应采取的措施。各区、县(市)人民政府“123”工程实施方案于2005年12月份报市实施村镇规划“123”工程工作领导小组。
5、防城港市建设局、市规划局根据部门职能,协助和指导各区、县(市)搞好村镇规划。市规划局重点协助各区、县(市)搞好企沙、光坡、公车、江山、茅岭等乡镇的村镇规划,市建设局重点协助各区、县(市)除企沙、光坡、公车、江山、茅岭以外的村镇规划,并保持与上级建设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争取上级在政策、资金和其他方面给予我市更大支持。财政部门要对“123”工程工作给予重视,按本方案规定比例作出资金安排。
6、防城港市各规划设计单位要在人力、技术等方面对“123”工程给予大力支持。市规划设计院等有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为乡镇、村庄承担规划编制任务时,只收取成本费;如各区、县(市)以自己的力量或外借其他力量完成现状图等基础性工作,并与本市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联合设计,设计单位不收取费用或只收少量技术指导费,鼎力支持“123”工程。
7、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制镇、集镇、村庄的规划,要在市规划局的指导下进行,服从城市总体规划,并注意与城市总体规划衔接,规划方案按照规定报批。
四、经费和其他政策
1、经费解决办法。按照我市大部分乡镇目前用地规模和近期发展需要,乡镇总体规划面积约1-2平方公里,规划经费平均约为6万元。乡镇规划共需规划经费162万元,村庄规划面积平均约0.5平方公里,规划经费平均约3万元,共需837万元。规划经费采取多方渠道方式解决。
①乡镇的规划经费采取三个一点。即市、区、县(市)、镇各负责三分之一。
②村庄规划经费采取市、区、县(市)政府各分担50%的方法解决。
市、区、县(市)两级政府负担的经费,分别按年度列入财政预算。
各乡镇政府自筹解决的部分,由各乡镇政府通过各种形式解决。
2、实行工作考核制度。各级政府要把村镇规划和建设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将“123”工程工作任务层层分解,把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进行考核。
3、实行督查制度。实施“123”工程由市实施“123”工程工作小组办公室进行督查,市实施村镇规划“123”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对各区、县(市)“123”工程工作进行检查、督促,促使各区、县(市)、各乡镇、各村按时完成“123”工程各项任务。对完成任务较好的,给予通报表扬,对措施不力,不按时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按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给予处理。
4、实行定期汇报制度。各区、县(市)每年年底要将“123”工程的实施进展情况报市实施村镇规划“123”工程工作领导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