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体思路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地方税收发展完成创业阶段后,进入正常、稳定、规范发展的关键时期。“十一五”时期全市地方税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依法治税,坚持科学发展观,强化组织收入工作,以人为本,以规范管理和现代科技为手段,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机构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力推进全市地方税务管理和行政管理信息化,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建立基本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地方税收管理体系;从严治队,努力建设学习型的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队伍,提高干部素质;确保地方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基本原则
(一)“十一五” 时期全市地方税务工作必须遵循以下重要原则:
(1)坚持依法治税原则。依法治税是税收征管的灵魂,依法治税是税收本质所决定的,也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只有坚持依法治税,才能公平税负,促进竞争;才能增强税收调控功能,保持宏观经济环境的稳定;才能发挥税收聚财功能,保证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2)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原则。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组织收入是税收的基本职能,也是税收工作的首要任务,是衡量税收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坚持依法治税,加强地税队伍建设,深化征管改革,其成效最终都要体现在税收收入稳定增长上。因此,组织收入是地税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各项税收工作必须始终围绕这一中心进行。
(3)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培养和造就一支立场坚定、执法严明、勤政廉政、文明高效的税务干部队伍,是地税事业发展的组织基础,是完成依法治税、组织收入职能的根本保证。
(4)坚持科技与管理相结合原则。要实施科技兴税战略,实现税收管理与现代科技相结合,通过规范税收管理,把现代化科技手段应用到税务管理中,提高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强化税收的聚财和调控功能。
(二)“十一五”时期全市地税工作的主要奋斗目标和任务
1.组织收入方面。奋斗目标是:实现全市地方税收收入稳定增长;确保全市地方税收收入增长(扣除政策性因素)与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基本相适应,逐步提高全市地方税收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主要任务是:严格执行税收政策,依法治税,依率计征,确保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安全入库,强化税源监控,完善税收会计核算和税款报解入库方式,改革完善地方税组织收入考核办法,进一步把税收收入计划考核与征管质量考核、依法治税考核紧密结合,实现组织收入由任务型向执法型转变。
2.税收征管稽查建设方面。奋斗目标是:初步建立执法严格、管理规范、监控严密、运行高效、以专业化和信息化为方向的税收征管稽查体系。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新《税收征管法》,结合机构改革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化征管改革,通过改革和调整地方税务内设机构特别是基层征管机构的设置,实现税收征管稽查的分类专业化,分解制约执法权力。通过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规范征管稽查规程,实现多种申报、缴库方式,增强地方税税源管理和监控水平,简化申报纳税程序,优化纳税服务,强化对重点税种和重点税源征管,提高征管稽查效率和质量。
3.税收法制建设方面。奋斗目标是:强化执法刚性,增强地方税收宏观调控职能,建立覆盖面广、渗透性强的税法宣传和培训网络,全面贯彻执行新《税收征管法》,实现地税人员正确执法、纳税人自觉守法、社会各界积极协税护税的税收法制环境。主要任务是:加强地方税收法制建设,适应地方税制改革、加入WTO、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推进“两化”进程要求;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查处和纠正违法征收、有税不收以及收过头税、混淆入库级次、转移税款等违法行为;杜绝违规制定各种地方税减免政策,文明执法,强化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全民纳税意识和税法意识。
4.地方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方面。奋斗目标是:建立全市统一、信息共享的税收管理信息化网络。主要任务是:制订并落实“十一五”时期全市税务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体化、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建立市、县两级税务管理信息网络,建立以县(市)局、分局为信息集中点,以市局为数据处理中心,功能覆盖各级地税机关的行政管理、税收业务、决策支持、外部信息应用等所有职能的功能齐全、协调、高效、信息共享、监控严密、安全稳定的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加大对全市地方税收信息化硬、软件的投入。
5.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奋斗目标是: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把各级领导班子建成全面准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强团结、战斗力强的领导核心,提高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干部的整体素质有明显提高,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执法规范、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地方税收干部队伍。主要任务是:深化机构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大力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交流转岗制度;全面实现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的制度,形成新陈代谢和激励竞争机制;加快对年轻干部的选拔培养;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党风廉政等“三项”建设,强化对执法权、行政权的“两权”监督;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以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要求全面提高干部的政治、业务、科技素质,增加培训教育投入,积极培养复合型人才。
6.基层建设方面。奋斗目标是:提高基层单位征管稽查手段。主要任务是:结合我市地方税务征管改革、机构改革要求,根据税收管理信息化的要求,增加对基层单位硬件软件配置,提高基层单位的税收征管稽查现代水平和税源监控能力,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
(三)确保“十一五”时期工作目标和任务完成的主要措施
实现“十一五”期间全市地方税务发展目标和任务,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紧紧抓住地税工作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正确处理主观与客观、宏观与微观、现实与未来、改革与稳定、稳定与发展之间的关系;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注重研究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办法、措施,狠抓落实,抓出成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标准,勇于改革、大胆创新,以改革总揽全局、以创新实现工作新突破,要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主动精神,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实现。
1.严格执行税收政策,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安全入库。坚持依法治税,依率计征,努力实现组织收入新突破。
(1)全面加强税源监控。充分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如计算机)网络、通讯技术等,建立全市重点税源监控网络,逐步扩大税源监控范围,深化税源监控层次;拓宽税源信息来源渠道,及时掌握经济、金融、投资及税收政策变化对地方税收税源的影响,健全完善税源信息数据库;完善和规范税收会计核算体系,强化对税款申报、应征、待征、缓交、减免、提退、入库的核算管理,对经济税源变化和税收资金运动情况进行全面、真实的反映和监督。
(2)改革完善地方税组织收入考核办法。一是探索引用经济预测方法测算年度税收收入,切实提高组织税收收入计划的科学性、指导性、可靠性、准确性;二是制定科学合理的组织收入考核办法,逐步实现由单一指标考核向多指标考核转变,从单纯的收入任务指标考核向提高征管质量、坚持依法治税等依法执法的深层次考核转变。
(3)认真开展地方税收能力估算工作,认真分析掌握地方税收与经济总量、经济结构及各主要经济指标之间的内在关系,掌握不同地区因经济总量差异、经济结构差异、经济质量差异、税收征管差异、政策差异等引起的税收收入差异程度,为指导组织收入开展和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4)改进税款报解和入库方式。探索采用现代科技通信手段改进和完善税款报解和入库办法,减少税款占压和在途时间;实现财、税、库计算机信息联网。
2.全面贯彻落实新《税收征管法》,强化征管稽查。以专业化和信息化为方向,以现代计算机技术为手段,结合机构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化征管改革,调整征管机构,转换征管模式,严密征管稽查制度,规范征管稽查规程,完善计算机管理软件,建立执法严格、监控严密、运行高效、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地方税征管稽查体系。
(1)合理调整机构或适当转变职能,逐步建立与新征管模式相适应的机构协调与岗位职责体系,建立科学税收征管的组织模式。即通过改革和调整税务机关内部机构的设置,实行既有利于服务纳税人,又有利于加强税收管理模式。
(2)深入持久地开展以营造公平公正经济环境为目标,以打击偷逃骗抗税为重点的清理整顿税收秩序专项斗争。
(3)巩固和完善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进一步强化税务执法人员和纳税人各自的法律责任,建立严格执法、规范服务与自觉纳税协调一致的税收管理格局,促使纳税人自觉申报、准确纳税;规范和优化税收服务;并建立科学简便的申报纳税程序,推广电子申报和邮寄申报方式;规范简化纳税申报表、税款缴款书的格式和内容,逐步实现纳税申报表和缴款书一体化,探索实行“无纸化征税”方式。
(4)建立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管理监控体系。制定并实施全市地方税收管理信息化“十一五”发展计划,按照一体化、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纳税人电子资料数据系统;在建成市、县两级计算机税收监控网络的基础上,把基层征管分局的局域网或工作站与系统的主干网连接起来,实现对全市各级征管全过程的实时监控;不断扩大税控收款机的使用范围,增强相关涉税信息的采集功能,提高税源管理和监控质效。
(5)规范和完善税务稽查机制,加大稽查力度。进一步强化税务稽查力量,提高稽查质量,加大稽查处罚力度;实行税务检查案件复查制和大案要案会审制,规范税务检查程序;应用计算机选择稽查对象、分析稽查结果、提高稽查水平。
(6)完善征管规程,严密征管制度。修订完善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规程,制定完善与之配套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稽查、税收保全、强制执行、离境清税、发票管理、银行税款过渡户、协税护税管理等征管制度和办法,以及地方税收分税种单项征管制度和检查办法;采取地方立法等形式,促进协税护税活动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争取有关部门配合,建立健全与征管密切相关的控税管理办法。
(7)加强重点税种和重点环节的税收征管。
①加强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管理。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种是我市地方税收的主要来源。根据经济形势发展变化,特别是产业结构的调整,针对税种征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空白地带完善征管办法。
②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制定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办法; 重点抓好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管理;改进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实行支付单位预扣税款和纳税人年终申报相结合的征税办法;逐步建立个人财产申报制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改革现金管理办法,加强对个人主要收入的监控,实现个人所得税征管的信息化和社会化。
③强化税务登记管理。逐步实现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税务登记管理,建立与工商、国税、技术监督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和网络信息交流制度,减少漏征漏管户;改进纳税人档案管理办法,充分利用计算机手段,把纳税人的经营、财务和纳税资料完整的收集起来;加以科学的分类归档;改进税务登记证验证办法,增加验证内容,建立税源动态控管档案,为分析预测和挖掘税源创造条件。
④进一步加强发票管理,加快计算机技术在发票管理领域的开发和利用步伐,推广使用税控收款机;通过不断改进票样,采用新的防伪技术,加大打假和检查力度,强化行业发票、专业发票管理;严格缴验审查,建立发票奖励基金、推行发票摇奖办法、鼓励消费者主动索要发票和举报发票违法行为等措施,遏制“大头小尾”、“假票真开”、“真票假开”和不开具发票等现象的发生。
(8)加强部门之间政务协作,优化税收管理环境。通过委托相关部门代征税款,请求相关部门拒对未完税的纳税人办理有关手续,使部门配合和协税护税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完善和健全社会协税组织,加强与国税、工商、金融、邮电、铁道、交通、海关、经贸等部门配合与协作,搞好地方税收秩序的社会综合治理。
3.加强地方税收法制建设、税收宣传和地方税制理论研究
(1)搞好税收执法监督。采取措施落实税收执法过错追究制,规范执法行为,加强税收执法检查、查处违法征收、有税不收以及“收过头税”、混淆入库级次等违纪违法行为,清理和杜绝违规制定的各种税收政策,文明执法,加强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
(2)加大税收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全民纳税意识和税收法制意识。搞好税收宣传,占领思想阵地,进行税法基本知识的普及教育,是增强公民纳税意识,实现税收现代化管理的一项战略任务。税收宣传要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观点,拓宽宣传渠道,改进宣传方式,讲求宣传实效,坚持集中性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善于运用各种新闻媒介,采取网络等现代化手段,灵活多样、丰富多彩地面向全社会、面向各级党政领导、面向广大纳税人进行普及性税收宣传,形成立体式、全方位的税收宣传格局。要建立健全税收违法犯罪案件公开曝光制度,以案释法,作到警钟长鸣。
(3)加强地方税收理论研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从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出发,加强税收政策性调研,研究地方税收与实施西部大开发的关系、研究地方税收如何适应加入WTO的需要,研究地方税收政策及其实施效果等,使理论研究更好地指导实际工作,为改革现行地方税收体系、完善地方税制提供参考依据。
4.深化人事干部制度改革,加强管理,强化培训,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1)加强各级地税机关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考核办法,拓宽识人渠道,按照“四化”方针和德才标准选拔任用干部。加快年轻干部的选拔培养,使各级领导班子的文化知识构成和年龄梯次结构更趋合理,提高班子的整体素质和效能,强化监督机制。
(2)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逐步实行领导职务能上能下机制;推行辞职辞退制度,形成新陈代谢的用人机制;实行干部岗位交换、异地交流任职制度,发现和培养人才,逐步形成干部任用激励竞争机制。
(3)与税收征管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相结合进行地税机构改革。按征管改革要求,以专业化和信息化为方向,进行地方税务机构改革,科学制定全市地税系统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方案,制定完善班子建设、干部管理、人员调配、工资管理等一整套管理制度和办法,逐步实现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4)抓好公务员培训,积极开展学历教育。建立与公务员制度相适应的公务员培训制度和培训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组织开展自学、函授、电大、夜大、职大等多种形式的学历教育,积极培养复合型人才,到2010年使50%以上的税务人员熟悉多个岗位专业知识并适合加入WTO形势需要,具有外语、计算机和国际税收等方面知识和技能,同时,加强对经济、税收、会计、法律、计算机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和教育,培养一批高素质专业人才。
5.加强税务纪检监察工作,强化对“两权”监督促进廉政建设。制定“两权”监督制度和办法,加强对税务执法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特别抓好管理机关、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要坚持执法监察与业务工作相结合,重点检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自查与交叉检查相结合,逐步实现税务执法监察的制度化、经常化。认真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纠正部门不正之风。重点查处以税谋私、索贿和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案件,纠正以“吃、拿、卡、要、报”为特征的不正之风和随意变通税收政策的行为。
6.加强地方税务基层建设,广泛开展创建文明税务所(分局)和争当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活动,把基层单位建设成依法行政、纪律严明、形象良好、群众满意的税务执法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