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为:首页 >> 网上服务 >> 企业服务 >> 企业变更 >> 正文

卫生许可证的变更卫生许可证变更范围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07-4-4 点击:
 
一、食品卫生许可证: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三、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的变更。
符合法定条件的,将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卫生许可证延用原许可证编号,有效期限不变。

来源: 责任编辑:
相关链接:
· 防城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办事流程  2007-4-4
· 卫生许可证的校验、延续、复核、注销  2007-4-4
· 卫生许可证重新申请范围  2007-4-4
· 卫生许可证的变更办理依据  2007-4-4
Copyright @ 2000 - 2006 www.fcgs.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制作单位:广西电信
版权所有 防城港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