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经营许可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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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内容:广告经营许可证的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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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防城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广告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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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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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管理科 港口区桃花湾广场 2881038 、2880977 全市广告经营许可证的登记 |
办理依据:
(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6号《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二)办理《广告经营许可证》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直接发布广告的媒介或手段;
2、设有专门的广告经营机构;
3、有广告经营设备和经营场所;
4、有广告专业人员和熟悉广告法规的广告审查员;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