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为:首页 >> 公告 >> 正文

《防震减灾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宣传标语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08-2-29 点击:

    1、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颁布实施十周年;

    2、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律法规,依法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推进农村居民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安全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来源:防城港市地震局


来源: 责任编辑:
相关链接:
· 国务院公告 2008年5月19日至21日  2008-5-19
· 为支援四川汶川地震灾区救灾防城港市红十字  2008-5-14
· 倡议书  2008-5-7
· “政风行风热线”节目预告  2008-5-6
· 防城港市公开选拔领导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关  2008-4-23
· 关于开展“解放思想、加快发展、争当排头兵  2008-4-23
· 致全市各界职工、广大青年、妇女的倡议书  2008-4-14
· 自治区第五轮文明城市申报推荐前公示  2008-3-31
· 关于开设继续思想解放大讨论活动监督举报电  2008-3-20
·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  2008-2-25
Copyright @ 2000 - 2006 www.fcgs.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制作单位:广西电信
版权所有 防城港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