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防城讯 4月下旬至5月上旬,防城区委组织部牵头,组织该区直有关单位和有关乡镇对全区27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进行验收。
验收分两个步骤进行。首先,对建筑情况进行验收,主要对新建和改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装修)面积,建设质量,建设资金,房屋门窗以及悬挂党旗、党徽、村“两委”牌匾等有关情况。同时要求施工方和参建相关部门对竣工后的工程进行检验,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规范、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合同、协议要求,并由有关负责人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书上审核签字。其次,对资料审核,包括对地基勘察资料(新建),设计图纸,与有建筑能力的建筑单位签订的项目施工合同协议书,钢筋、水泥、砌筑等主要建筑材料的合格证以及建筑构配件进场试验的有关报告,完整的施工日志和施工管理资料等。
目前,验收工作基本结束,该区27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全部通过验收组的验收。 (许其厚)
来源:防城港日报 责编:黄少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