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司法所这一做法广西首创,全国未有先例
本报防城讯(记者 向 阳 通讯员 伍艳婷)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民间纠纷和社会矛盾日益增多,并且越显多元化、多样化和复杂化,对社会稳定构成严重的威胁,仅仅依靠司法调解,已难以承受。为了维护地方的稳定,把民间纠纷和社会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今年5月初,防城区防城镇司法所积极探索,初步建立了与边防派出所联调机制。防城司法所这一做法在广西还是首创,全国也未曾有先例。
联调机制的具体内容是:由防城边防派出所专门抽调民警到防城镇司法所实行联调工作,在联动工作中遇到的一些简单的民间纠纷,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采取疏导、说服、教育等方法由派出所民警当场解决。如果遇到民间纠纷复杂的,难以解决的,就由司法所调解员立案调处,派出所民警配合调解。
联调机制实行先期介入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和相互协作制度。先期介入制度是根据案情需要,司法所的调解员积极随边防派出所出警民警一起到现场取证,充分了解案情,为下一步调解工作打基础。情况通报制度是边防派出所接到案件移交到司法所后,先期受理的派出所民警要向调解员讲明案情,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与办案民警经常保持联系,随时通报调解工作进展情况。相互协作制度是调解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边防派出所做好治安案件中的民事调解工作,边防派出所同时也配合调解员做好民间纠纷案的调解工作,当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需要民警取证的,边防派出所办案民警予以协助。
防城镇司法所自5月初与边防派出所联调机制实施以来,到月末共调处民间纠纷23起,调结23起,制止群体性械斗2起,解答咨询13人次,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当事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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