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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区公开招聘高级中学教师简章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08-6-27 点击:
 

    根据上级录用中小学教师的有关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高级中学教师。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在编人员除外)。

    招聘的基本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截至2008年8月31日止,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二、招聘岗位、数额和具体条件

    1.高中语文教师4名。其中防城港市实验高级中学3名,防城中学1名。要求具有任教高级中学语文学科教学的对应专业。

    2.高中数学教师5名。其中防城港市实验高级中学3名,防城中学2名。要求具有任教高级中学数学学科教学的对应专业。

    3.高中英语教师5名。其中防城港市实验高级中学3名,防城中学2名。要求具有任教高级中学英语学科教学的对应专业。

    4.高中物理教师2名。其中防城港市实验高级中学1名,防城中学1名。要求具有任教高级中学物理学科教学的对应专业。

    5.高中化学教师3名。其中防城港市实验高级中学1名,防城中学2名。要求具有任教高级中学化学学科教学的对应专业。

    6.高中地理教师2名。其中防城港市实验高级中学1名,防城中学1名。要求具有任教高级中学地理学科教学的对应专业。

    7.防城港市实验高级中学高中体育教师1名。要求具有任教高级中学体育学科教学的对应专业。

    8.高中历史教师2名。其中防城港市实验高级中学1名,防城中学1名。要求具有任教高级中学历史学科教学的对应专业。

    9.高中生物教师2名。其中防城港市实验高级中学1名,防城中学1名。要求具有任教高级中学生物学科教学的对应专业。

    10.防城中学高中政治教师1名。要求具有任教高级中学政治学科教学的对应专业。

    11.防城中学高中美术教师1名。要求具有任教高级中学美术学科教学的对应专业。

    12.防城中学高中信息技术教师1名。要求具有任教高级中学信息技术学科教学的对应专业。

    13.防城中学高中音乐教师1名。要求具有任教高级中学音乐学科教学的对应专业。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的人员采用直接考核、平等竞争、由用人单位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招聘,占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本科毕业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等程序和方法进行聘用。

    1.报名。报名采取只选报学科,不选报具体学校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档案所在(代管)单位的证明,另交近期同底免冠1寸半身相片2张,符合加分条件的还需持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通过资格初审后由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字[2001]150号文规定,每人交报名费10元,考试费100元。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岗位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不开考或按比例递减开考岗位。

    2.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科目一科,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理论、心理学理论和教育法规等,其中教育学理论占50%,心理学理论占35%,教育法规占15%。

    对有在防城区中小学校代课经历者,给予照顾加分,代课时间每满一年加1分,加分最高不得超过5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成绩。代课时间以相关学校出具的证明为准。

    3.面试。每个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报考比例为1:2的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内容为现行高中相应学科教材,时间25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

    4.考核。依据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2的比例(招聘岗位数为2个以内的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主要是查阅个人档案,了解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结束,区教育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如考核对象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等情况的,取消考核资格,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排序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体检。由区教育局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排序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区教育局将拟聘人员情况报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后,按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7.聘用、待遇。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认聘用人员,由防城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具体分配方案安排到具体学校,并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呈报审批,办理入编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如有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另从参加同一岗位竞聘的其他考核对象中择优补上。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接受初任培训和试用考核,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聘用单位考核合格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在聘用岗位上的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08年 7月10日-15 日,地点在防城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770-3253530。

    2.笔试: 2008年7月 2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2008年8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核、体检和公示:2008年8月中旬。

    5.聘用:2008年8月下旬前完成。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防城港市防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防 城 港 市 防 城 区 教 育 局

    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来源:防城港日报     责编:黄少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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