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钢集团余气综合利用项目取排水口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的公示
我局委托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编制《广钢集团余气综合利用项目取排水口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现对该报告书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1日起10个工作日。针对公示内容,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征集表”(见附件2)反馈至防城港市海洋局。
地址: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江山半岛环岛东路沙木万海堤旁防城港市海洋局
联系人及电话:何先生,0770-2829650
邮箱:hyj2829650@163.com
附件:1.广钢集团余气综合利用项目取排水口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防城港市海洋局
2025年10月11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当前位置:
桂公网安备 450602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