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海洋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广西和防城港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依法执法,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通过党组会、局务会、专题工作推进会等形式,传达上级文件和指令,研究部署巡视、督察反馈问题,“三无”船舶整治、非法养殖清理整治和违法用海用岛等重要工作,做到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坚持依法行政,不断规范海域使用秩序和渔业发展,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报告。按要求将党组书记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全面深化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
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一是结合海洋工作特点,梳理市海洋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并按要求报备。二是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已召开3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海洋、渔业行政法律法规作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重点学习内容,推动法治思想学习日常化、规范化,完善领导干部法治理论体系,运用法治思维依法管海治海。三是实施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规定,2024年法律顾问参与规范性文件编制、合作框架协议和合同审核等共84件。
2.加强新时代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升海洋干部队伍履职能力培训班,邀请市委办政策法规科、市司法局作政策法规科文件审核、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干部职工党内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和报备,海洋行政执法相关工作能力。组织开展2024年度行政执法人员轮训,成功举办2024年全区渔业安全监管学习研讨暨渔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观摩活动,提升其行政执法能力。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确保网上学法用法考试通过率达100%。
3.组织主题宣传活动。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民法典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宪法宣传周为契机,通过办公区LED屏播放,局门户网站转发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复议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知识,联合自治区海洋局、东兴市自然资源局、东兴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共同开展“民法典进中心渔港”“宪法进海洋渔业(中心)示范区”普法宣传主题活动等方式,通过普法讲座、开展“法律体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向养殖企业解读国家海洋法律法规、地方政策等方式,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和宪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建设氛围。
(三)海洋管理体系不断健全,优化强化海域资源保护与利用管理。签订《广西沿海三市海洋行政执法合作协议》《渔船船籍港地和靠泊港地共管协作机制》,探索跨地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协作和协同管理机制。市人民政府印发《防城港市自然岸线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广西首个市、区(市)、乡镇(街道办)、村(社区)、协管员五级岸线监管体系,实现全市海岸线、海岛监管全覆盖。《防城港市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24—2035年)》已通过专家评审;《防城港市休闲渔船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全市“三无”船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核。
(四)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质量。一是积极探索海域使用权证、水域滩涂养殖证“两证同发”新模式,印发《防城港市养殖用海项目海域使用权证、水域滩涂养殖“两证同发”工作实施方案》,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让企业“少跑一次”,提升海洋渔业营商环境。二是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8个服务事项执行“一窗受理”,网上可办率达100%,承诺办结时限提升至90%。通过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共享无居民海岛名录等25个资源目录,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
(五)围绕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和优化营商环境,做好规章清理工作。配合市司法局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我局复函同意对《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解决专业捕捞渔民生产生活困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防政办发〔2013〕81号)、《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支持防城港市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防政规〔2022〕11号)进行废止。
(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认真落实《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及人员,相关信息已报市司法局备案。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报送2宗案件参加广西2024年海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2.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经梳理海洋与渔业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事项,我局制定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共194项)并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3.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机构改革后,及时组织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成功换发23人的执法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资格制度。二是落实《广西海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要求,2024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93宗,其中,对轻微违法行为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海洋违法行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2宗,作出行政处罚91宗,收缴罚没款561.42万元。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海洋法律法规未适时修订,影响基层治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已颁布实施20多年,部分条款与现行用海管海形势不相适应,对基层海洋治理工作造成一定影响。
(二)部分执法人员执法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机构改革后,在整合原有海监和渔政人员执法力量过程中,执法人员在整体熟悉海洋、渔业相关法律和执法办案程序方面还有待加强。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思想学习。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巩固依法行政基础。
(二)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针对执法队伍整合开展专项培训,提升全局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准确运用法律法规政策能力。
(三)继续强化依法规范履职。按照我局确定的194项行政执法事项,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要求;继续实施法律顾问工作制度。
(四)持续深化法治宣传服务工作。丰富海洋和渔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形式,广泛宣传依法治海理念。提升优化营商工作水平,并确保程序化、法治化开展海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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