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关于海洋资源保护、渔业管理、海域使用、海岛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制定全市和跨部门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内侧海洋渔业执法工作。
(三)依法实施海域使用、海岛保护和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海底电缆管道铺设与保护、海洋观测预报(这个应该不属于执法内容吧)等方面的执法工作。
(四)负责组织对管辖海域进行巡航、监察、监视,掌握海域海岛使用动态和趋势,组织对侵犯海洋与渔业权益重大事件的应急监视、调查取证,并依法查处。
(五)负责渔业、渔港水域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执法区域内禁渔区、禁渔期、休渔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协助开展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工作。
(七)负责全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及相关活动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
(八)负责全市渔港渔船安全生产、水产品质量安全、水产养殖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协助开展海洋渔业船舶登记、发证和渔业船员考试、发证,监督指导渔业船舶船员培训。依法组织或参与调查处理海洋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渔事纠纷和调解。
(九)统筹全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队伍建设,推进海洋与渔业执法信息化建设,负责海洋与渔业执法装备管理,组织开展海洋与渔业执法船艇、船员训练。
(十)组织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下达的海洋与渔业维权巡航执法任务,承担国家和自治区交办的渔业涉外案件处置工作,维护国家海洋权益。
(十一)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海洋与渔业船舶开展海难救助,参与渔业防汛、防台、抢险救灾等应急处置。
(十二)完成市海洋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办公室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办发〔2024〕68号),防城港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设1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科、政策法规科、安全生产监督科、装备管理科、海洋与渔业指挥中心、执法一至七大队、机动大队(稽查大队)、船艇一大队和船艇二大队。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为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对比数据。
一、单位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收入2510.66万元,总支出2510.66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
二、单位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收入2510.66万元。单位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三、单位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支出2510.66万元。单位支出主要包括:基本支出1533.55万元、项目支出977.11万元。
(一)基本支出预算1533.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1.08%。其中: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8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0.31%;
2.2080505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4.0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74%;
3.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7.0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4.37%;
4.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0.15%;
5.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7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0.05%;
6.2200101行政运行支出1288.0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3.99%;
7.2200150 事业运行支出19.1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25%;
8.2220101行政运行支出0.5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0.04%;
9.2220150事业运行支出16.7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09%。
(二)项目支出预算977.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8.92%。其中:
1.2200101行政运行支出32.6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3.34%;
2.2200121自然资源国际合作与海洋权益维护支出599.3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61.34%;
3.2200150 事业运行支出4.1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43%;
4.2200199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34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34.90%。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41万元。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6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1.81万元。
注:因我单位为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对比数据。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预算157.96万元,主要包括用于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373.4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241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132.44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核定,我单位车辆编制3辆,现实有车辆2辆,车牌号为桂P08860、桂PHJ018,均为执法用车。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市本级项目16个,预算资金977.11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1个,预算资金24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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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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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队船艇运行及维护工作经费 |
373.87 |
通过实施船艇运行及日常执法的保障工作,实现巡航海域渔船作业环境稳定、渔民安全生产的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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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港设施及渔业航标维护工作经费 |
41.3 |
通过实施渔港、渔业航标日常巡查及维护工作,实现有效发挥全市渔港设施及渔业航标的保障作用,保障过往船舶安全,最终达到维护渔港安全的目的。 |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往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并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往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今后年度并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防城港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2025年预算公开报表
一、表1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表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表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表4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表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表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表7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
八、表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表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表10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表11 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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