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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监防城港市支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09-30 15:15     来源:市海洋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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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中国海监防城港市支队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中国海监防城港市支队是防城港市海洋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经费财政全额拨款。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国家海洋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市管辖海域内侵犯海洋权益、违法使用海域海岛、破坏海洋资源和海上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负责对管辖海域海洋工程、海底电缆管道、涉外海洋科学活动、海上应急突发事件实施执法监察和违法行为查处。

(三)负责组织对管辖海域进行海洋巡航、监察、监视,掌握海域海岛使用动态和趋势,编制海洋执法监察信息和报告。

(四)拟订辖区内海洋执法监察工作计划,制定海洋执法监察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建设和管理辖区内海洋执法监察队伍。

(五)组织协调管辖海域海洋执法监察工作,发布海洋执法监察公报和通报,组织海上重大事件的应急监视、调查取证,并依法查处。

(六)建设和管理管辖海域内海洋执法监察技术系统,管理辖区内海洋执法监察信息。

(七)承办辖区内海洋执法监察员资格管理和培训工作,监督管理执法船舶和海洋执法监察人员的着装、标识的使用。

(八)拟订辖区内海洋执法设备及物资的配备、维护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执法船艇和执法仪器的配备和使用。

(九)承办市海洋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综合科。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执法监察科。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海洋执法监察工作规划、计划。组织协调海洋执法监察工作,对违法使用海域海岛、破坏海洋资源和海上设施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协助执行有关维权巡航工作。对本市海域的海洋执法监察工作实施监督指导。

(三)装备管理科。负责监督管理执法船艇和设施,拟订执法船艇、设施的维护、保养及物料供应、分配计划。负责建设和管理海洋执法监察信息传输网络、通信勤务等工作。

中国海监防城港市支队事业编制22名。设支队长1名(副处长级),政委1名(副处长级),副支队长2名(正科长级),科级领导职数3名。


第二部分:中国海监防城港市支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该支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该支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中国海监防城港市支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中国海监防城港市支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540.79万元。其中本年度收入540.79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74.83万元,降低24.4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0.79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74.83万元,降低24.4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机构改革,部分预算指标在新单位防城港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列支。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该支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该支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该支队无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该支队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该支队无其他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往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该支队无非财政拨款结余。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往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并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该支队无年初结转结余资金。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540.79万元,其中本年度支出540.79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74.83万元,降低24.4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91万元,降低12.9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机构改革,部分预算指标在新单位防城港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列支。

2.卫生健康支出14.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在编人员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03万元,降低11.9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机构改革,部分预算指标在新单位防城港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列支。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66.1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264.7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27.1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89万元),项目支出201.4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64.61万元,降低26.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机构改革,部分预算指标在新单位防城港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列支。

4.住房保障支出26.8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28万元,降低10.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机构改革,部分预算指标在新单位防城港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列支。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往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并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海监防城港市支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0.79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74.83万元,降低24.43%。其中,基本支出339.32万元,项目支出201.46万元。

中国海监防城港市支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07.59万元,支出决算为540.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机构改革,部分预算指标在新单位防城港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列支。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5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3.2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42万元,支出决算数1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0.74%,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在编人员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三)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2.0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66.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9.3%,主要用于基本支出264.72万元(人员经费228.02万元,公用经费36.7万元),项目支出201.46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预算数29.63万元,支出决算26.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0.48%,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9.3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决算数30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机构改革,部分预算指标在新单位防城港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列支。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决算数0.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8.8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机构改革,部分预算指标在新单位防城港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列支。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决算数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8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机构改革,部分预算指标在新单位防城港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列支。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海监防城港市支队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中国海监防城港市支队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海监防城港市支队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中国海监防城港市支队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79%,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9万元,降低49.6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机构改革,部分预算指标在新单位防城港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列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4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该支队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该支队本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6%,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52万元,降低50.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机构改革,部分预算指标在新单位防城港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执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中国海监防城港市支队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48万元,平均每辆2.48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22%,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39万元,降低46.4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机构改革,部分预算指标在新单位防城港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列支。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次,人次35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运行经费支出36.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7.05万元,降低16.11%,比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88万元,降低15.7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机构改革,部分预算指标在新单位防城港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列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0.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0.1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607.59万元,执行数540.79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由主管局防城港市海洋局完成,自评结果为二等。因本年度机构改革,部分预算指标在新单位防城港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列支。从自评情况来看,各项目均已达到年初设定目标,预算执行率84.42%。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支队2024年度项目支出4个,项目支出总额201.46万元。其中,本级项目4个,本级项目支出201.46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4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201.46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未能有效识别、评估和管理项目风险,导致项目计划过于僵化,无法灵活应对突发风险。

下一步改进措施:通过深入分析问题及其产生原因,制定针对性的改进措施,以提升项目绩效支出效率,确保绩效目标的实现。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西湾近岸、滩涂等海域非法养殖清理整治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71万元,执行数为50.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产出指标:完成政府采购1家,使用机械和人工配合清理蚝柱、蚝排养殖设施及养殖物,使用机械清理、驱离蚝排,任务完成率达90%以上。

二是效益指标:及时清理非法养殖设施,保障西湾近岸、滩涂等海域用海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满意度达90%以上。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未能有效识别、评估和管理项目风险,导致项目计划过于僵化,无法灵活应对突发风险。

下一步改进措施:通过深入分析问题及其产生原因,制定针对性的改进措施,以提升项目绩效支出效率,确保绩效目标的实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往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并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往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并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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