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今天:2024年2月22日 星期四自治区人民政府网中国政府网 |
政务新媒体矩阵 手机版 智能机器人 用户空间| 简体版| 繁体版|
微信公众号
防城港发布
微信
支持IPv6
无障碍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防城港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5-09-24 10:37     来源:防城港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以及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制度。指导全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事务工作。

(二)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办公用房的规划、建设、权属、调剂、使用监管、处置和维修等。负责做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共租赁住房、集中周转住房以及政府集中管理宿舍区的规划改造、建设监管、调配和所有权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登记工作。

(三)指导全市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标准管理。负责市本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四)在市节能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公共机构节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的具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集中办公区、交流干部住宅区和公共房屋的安全保卫工作,联系、协调驻地武警部队并指导安全工作,协助信访、公安等部门妥善处理群体上访事件。

(六)管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集中办公区的机关事务工作。

(七)负责全市厅级领导干部生活服务的协调、保障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与有关部门职责分工。

1.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工作上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规划、建设、权属、调剂、使用监管、处置、维修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建设项目审批、建设标准审核以及投资安排等。市财政局负责预算安排、指导开展资产管理工作等。市直机关所属派出机构、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的权属、使用、维修等有关管理工作,由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委托市直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2.在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上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在监督问责方面,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配备更新、使用、处置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负责经费预算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定期与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交换公务用车注册登记信息、使用状态、违章信息等情况。市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受理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移送的公务用车管理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制定市本级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定额标准,统筹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根据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年度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统筹安排购置经费。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会同市财政局定期对市本级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和公务用车租赁等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市本级公务用车的处置由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报市财政局批准后实施。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办公室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防城港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是市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经费财政全额拨款,为正处级,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代管。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房产科、会务科、膳食科、车管中心、公共机构节能科、综合服务科、资产科,共8个科室(中心)。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零报告,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6950.3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950.34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067万元,增长42.3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50.34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相比部分项目略有减少,其中增加项目2067万元,增长42.32%,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在2024年年中追加资金项目:(1)红树林大厦和其他机关办公用房年租金2000万元;(2)市直机关北区食堂电费28万元;(32024年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防城港赛段)工作人员简餐21万元;(4)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公路自行车比赛工作人员的简餐费用22万元等。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4减少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量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持平

4.事业收入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持平

5.经营收入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持平。

    6.其他收入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持平。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相比,持平。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6950.3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950.34万元, 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067万元,增长42.3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60.16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相比部分项目略有减少,其中增加项目2233万元,增长50.45%,主要原因是在2024年年中追加资金项目:1)红树林大厦和其他机关办公用房年租金2000万元;(2)市直机关北区食堂电费28万元;(32024年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防城港赛段)工作人员简餐21万元;(4)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公路自行车比赛工作人员的简餐费用22万元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和离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记实等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0.8万元,下降36%,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转退休人员增加3人,调出2人,退休费和生活补助相应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44.1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9.09万元,下降30.2%,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转退休人员增加3人。

4.节能环保支出99.94万元,用于支付2023年公共机构节能项目尾款和2022年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经费。较2023年度增加9.04万元,增长9.94%。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综合节能改造项目、节水型单位创建项目、充电桩建设项目等。

5.住房保障支出55.6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77万元,下降7.89%。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转退休人员增加3人。

6.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较2023年减少1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量减少。

7.事业运行支出0万元,较2023年减少0.9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口径调整

8.结余分配0万元,与2023年持平。

9.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我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950.34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相比部分项目略有减少,其中增加项目2067万元,增长42.32%。其中:基本支出756.97万元,项目支出6193.37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在2024年年中追加资金项目:1)红树林大厦和其他机关办公用房年租金2000万元;(2)市直机关北区食堂电费28万元;(32024年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防城港赛段)工作人员简餐21万元;(4)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公路自行车比赛工作人员的简餐费用22万元等。

我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940.95万元,支出决算为666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940.95万元,支出决算为666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5%。主要用于支付红树林大厦和其他机关办公用房年租金、市直机关北区食堂电费、2024年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防城港赛段)工作人员简餐费用、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公路自行车比赛工作人员的简餐费用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98.06万元,支出决算为90.44万元,完成预算92.2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和离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记实等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0.8万元,减少56.17%,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转退休人员增加3人,调出2人。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决算70.6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支出。

2.职业年金决算19.8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42.34万元,支出决算为44.1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104.1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支出。

1.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17.8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公务员医疗补助26.2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四)节能环保支出决算99.9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1公共机构节能项目尾款和2022-2023年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

   (五)住房保障支出决算55.6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756.97万元,全年预算756.9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10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71.21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额的88.67%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7.46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额的10.23%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30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额的1.1%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12.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 %,比上年减少75.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12.1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原因是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项目。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12.1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项目。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比上年减少74.24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过紧日子相关要求,合理减少车辆维修费支出。

3.2024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1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12.12万元,平均每辆运行维护费支出2.1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57%,比上年减少0.31万元。主要原因:根据过紧日子相关要求,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相关费用,支出相应减少。其中:用于国内接待费0.48万元,5批次,41人次,人均0.01万元(包括:用于国内人员的接待费0.48万元,5批次,41人次,人均0.01万元);用于外事接待费0.00万元,0批次,0 人次,人均0.00万元,主要2024年无外宾接待费用。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4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36万元,增长7.4%,比2023年决算数减少3.52万元,降低4.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合理减少相关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包括采购类型、采购规模和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等)

    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311.57万元,其中货物支出30.26万元,占采购总资金规模的9.71 %;工程支出114.47万元,占采购总资金规模的36.74 %;服务支出166.84万元,占采购总资金规模的53.55%。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1.57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5.1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1辆,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台,主要变动原因:2024年报废处置1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88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固定资产6732.81万元(包含土地、房屋和构筑物2375.44万元,设备3628.89万元,文物和陈列品              20.16万元,家具和用具706.35万元,特种动植物1.96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3672.47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060.34万元;无形资产22.24万元,无形资产累计摊销4.67万元,无形资产净值17.57万元。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为共计6950.34万元。其中年初预算数为5088.17万元,年中预算调整数1862.17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6950.34万元,决算支出数6950.34万元,预算执行率达到100%。基本支出756.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79.5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77.46万元;项目支出6193.37万元,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较好,整体支出情况符合预期。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2024年,我中心认真履行职责职能,严格按财经法规及制度管理使用资金,资金使用效益高,履职社会效益好。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比表中各项指标分析,各项绩效考核指标任务全部完成,经考评组综合评价得分99.95分,一等等级。本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等次为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4年度项目26个,项目支出预算6467.38万元。其中,本级项目26个,本级项目支出6193.37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26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6467.38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2.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我中心2024整体绩效自评一等,但仍存在着不足之处,仍需进一步改进与完善。如:1.个别预算项目资金执行较慢,如:市行政中心区改造维修等工程、公务用车运行管理经费等。项目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2.年初预算和部门决算存在偏差,主要原因是在年中增加了临时性工作,追加了相应的工作经费,还需进一步提高实际工作与年初预算的预见性,科学合理编制预算。

    3.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行政中心区运转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36.35万元,执行数为3176.13万元,完成预算98.14%

4.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根据今后的工作任务和要求,汲取去年工作的经验,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偏差,加快预算的执行度,减少存量资金,同时,注意跟进项目情况,做好预算规划和资金资产计划,及时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和项目实施进度情况,必要时做好预算调整工作,提高预算完成率及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工作,加强单位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提高年初预算编制的严谨性、准确性,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5.部门绩效评价结果:2024年,我中心认真履行职责职能,严格按财经法规及制度管理使用资金,资金使用效益高,履职社会效益好。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比表中各项指标分析,各项绩效考核指标任务全部完成,经考评组综合评价得分99.95分,一等等级。本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等次为

  1. 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