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今天:2024年2月22日 星期四自治区人民政府网中国政府网 |
政务新媒体矩阵 手机版 智能机器人 用户空间| 简体版| 繁体版|
微信公众号
防城港发布
微信
支持IPv6
无障碍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防城港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申报车辆信息的公示 (第四批)

2025-08-28 08:00     来源: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5〕17号)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运输发〔2025〕13号)等文件精神,经车主申报,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初审,我局会同市公安交警部门、市商务部门联合复审后,确本批次车辆109辆(其中,报废23辆,报废并更新86辆)老旧运营货车符合报废更新资金补贴申报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2025828日至830),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道路运输科,逾期视为无意见,敬请监督。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马正开路创业投资大厦11层1133,联系人:苏童,联系电话:0770-2832289,邮箱:fcgysk@163.com。



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28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