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征集整治货车司机投诉处置效率质量不高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部署以及自治区、市纪委相关工作要求,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货车司机群体的合法权益,提升我局交通运输服务水平,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集中整治货车司机投诉处置效率质量不高问题线索征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道路运输领域
1. 拖欠货车司机运费问题。在桂经营的网络货运平台、货主、运输公司等是否拖欠货车司机运费等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在解决此类问题是否存在不及时跟进、不积极推动解决等失职失责行为。
2.货运企业规范经营问题。运输企业是否存在扣押货车司机押金、司机证件等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在解决此类问题是否存在不及时跟进、不积极推动解决等失职失责行为。
3.道路运输证件办理问题。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营运证等运输证照的办理、年审和注销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宣传不到位或流程优化不够等问题,相关公职人员是否在办理过程中存在吃拿卡要、推诿扯皮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在解决此类问题是否存在不及时跟进、不积极推动解决等失职失责行为。
4.汽车修理租赁行业问题。汽车租赁企业是否存在恶意扣押押金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在解决此类问题是否存在不及时跟进、不积极推动解决等失职失责行为。
(二)公路领域
超限检测点称重设备问题。国道干线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称重设备是否按时标定,标定结果是否公示,称重设备是否定期巡查、维护。相关职能部门在解决此类问题是否存在不及时跟进、不积极推动解决等失职失责行为。
(三)交通运输执法领域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问题。是否存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滥用,同案不同罚现象。是否存在同一违法行为在不同地区、不同执法主体间处罚尺度差异显著,削弱执法公信力。是否存在处罚执行程序违规,执法依据不足问题。是否存在未严格执行“查处分离”“罚缴分离”制度等问题。是否存在服务意识不强,态度生硬冷漠、敷衍推诿塞责、趋利性执法等问题。是否存在吃拿卡要、谋取利益等四风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在解决此类问题是否存在不及时跟进、不积极推动解决等失职失责行为。
(四)投诉流转方面
1.投诉渠道不畅通:电话长时间无人接听、相关平台接收投诉后无人处理;
2.投诉处理超时限:未按照规定时间内进行反馈,或对投诉问题久拖不决;
3.投诉处置敷衍应付:对投诉内容未深入调查核实,仅简单答复,未能有效解决实际问题;
4.投诉工作人员态度恶劣: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现象,对货车司机态度冷漠、蛮横;
5.其他影响投诉处置效率和质量的问题:如处理流程混乱、信息传递不畅等情况。
二、反映渠道
(一)电话举报:请拨打0770-12328(24小时)。
(二)邮箱举报:可将问题线索发送至2675709761@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整治货车司机投诉处置效率质量不高问题线索举报”。
(三)信件举报:邮寄地址为防城港马正开路创业投资大厦11楼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应急指挥中心1116室(收),收件人请注明“交通运输局货车投诉处置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收)”,并在信封上注明“整治货车司机投诉处置效率质量不高问题线索举报”。
(四)现场举报:举报人可直接前往我局货车投诉处置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地址:防城港马正开路创业投资大厦11楼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应急指挥中心1116室)进行当面举报,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征集须知
诉求人应提供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等信息。同时,请提供尽可能详细的问题线索,包括但不限于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单位或个人、具体事实经过、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通话记录等),以便我们更好地核实和处理。
举报人应如实反映情况,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鼓励实名举报。
对查证属实的线索,我局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
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将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梳理、核实,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维护货车司机的合法权益,提升我市交通运输服务质量和水平。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特此通告。
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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