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首批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11月13日上午,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举行首批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仪式,本次共向相关企业发放补贴资金707.78万元,标志着我市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正式落地。

今年以来,为助推水路运输行业绿色、安全、高质量发展,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5号)及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推进,通过强化政策宣传、优化服务流程、加强部门协同,扎实有序开展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工作。
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市发改委、防城港海事局、北海船舶检验中心、中国船级社北海办事处共同制定印发《防城港市推进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补贴范围与标准、工作流程等相关事宜。市交通运输局通过微信工作群宣传、深入企业现场讲解、组织召开政策宣贯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政策解读与申报指导。我市共受理4艘老旧营运船舶报废补贴申请,争取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共计1425.8563万元。

补贴资金的及时发放,有效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为航运企业加快运力更新、提升市场竞争力提供了有力支持。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继续优化工作流程,加快推进剩余船舶补贴资金发放工作,进一步助力我市航运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和港产城融合深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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