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举办防城港市主城区新增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运力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0〕39号),为加快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发展,有效提升我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水平,经研究,拟于2025年5月31日前,在我市城区新增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运力30辆。为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决定举行我市新增城区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运力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机关
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
二、听证时间
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上午8:30
三、听证地点
防城港市港口区马正开路创业投资大厦12楼1221室(市交通运输局第一会议室)。
四、听证事项
新增主城区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运力30辆。
五、决策的内容、理由和依据
(一)内容。根据我市推广新能源汽车发展、城市发展实际和市民生产、生活与工作需要,2025年5月31日前拟在主城区范围内新增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运力30辆。
(二)理由
1.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截至2025年4月7日,防城港市主城区巡游出租车290辆,其中新能源巡游出租车122辆,占比42.06%。为加快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打赢蓝天保卫战,在推进在营出租汽车尽快更新为新能源车的基础上,定向增加新能源出租汽车运力指标,节能减排,促进行业绿色发展。
2.满足群众出行需求。随着近几年我市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城区面积不断扩大,特别是中心区的成形,已经实现港口区和防城区连片发展,各类大型居民聚居区也迅速在主城区四周扩散,群众出行需求进一步增大。
3.抑制非法营运行为。目前,我市非法营运现象还是比较突出,适当增加部分运力有助于压缩非法营运空间,提高巡游出租汽车市场总体服务质量,缓解驾驶员与巡游出租汽车公司之间的矛盾,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4.运输市场发展需要。(1)截至2025年3月,我市主城区共有巡游出租汽车企业3家,运力290辆,2021年以来一直没有新增运力,与2021年同期相比减少运力147辆。(2)防城区、港口区常住人口逐年增加,据统计,2024年末,防城、港口区常住人口已达70.6万人。目前,防城港市主城区巡游、网约出租汽车共计757辆,平均每万人10.72辆,远低于《防城港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规定的每万人20-25辆的标准。同时,据统计,我市2024年全年共接待国内外游客3987.72万人次,同比增长14.3%,存在巨大的客源市场潜力。
5.降本增效需要。因油价上涨巡游成本过高,短途拒载现象突出,城区出租汽车长期不巡游或挑客现象普遍,服务质量不高,导致市民和旅客经常投诉。适当增加新能源运力,降低巡游成本,促进市场竞争力。
(三)依据
1.《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2.《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3. 《防城港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
六、听证代表构成
本次听证会拟在我市城区内征集26名听证代表,由以下行业人员组成:
(一)消费者代表8名(根据消费者报名人数抽签确定,如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不足,则由社区推荐代表补足);
(二)现有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代表2名(广隆、北部湾两家公司各1名);
(三)巡游出租汽车企业代表3名(广隆、北部湾、城投红树林3家公司各1名);
(四)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2名;
(五)政府部门代表8名,包括:交警、发改、工信、司法、行政审批、生态环境、市场监督、市城乡和住房保障局等部门各1人;
(六)法律界代表1名。
七、听证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家、政府部门、相关行业代表等相关单位推荐产生;
(二)巡游出租汽车企业代表(广隆、北部湾公司、城投红树林公司)由所属企业推荐产生;
(三)现有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代表,由两家出租汽车企业组织所属驾驶员自愿报名,报名人数超过征集人数的,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由企业随机抽签确定,达不到报名人数的,由公司推荐产生;
(四)消费者代表报名人数超过征集人数的,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由防城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开随机抽签确定;如无人报名或达不到报名人数的,由社区推荐。
八、听证会代表条件
(一)听证会代表须在本市居住或工作、生活2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有充分的时间和条件收集所代表群体的意见,并能按时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其他人员参加听证会;
(三)巡游出租汽车企业代表须为企业的管理人员;
(四)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代表须从事出租汽车行业2年以上且从业记录良好;
(五)消费者代表不得是出租汽车行业的从业人员及其近亲属。
九、报名方式及须提交的资料
(一)消费者代表、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代表、巡游出租汽车企业代表可采取现场或电子邮箱的方式参与报名,电子邮箱:fcgysk@163.com。
(二)消费者代表报名时须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代表报名时须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服务资格证复印件、所在公司出具的从业表现证明;
(四)巡游出租汽车企业代表报名时须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授权证明。
以上听证代表在听证会当天均需现场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各类证明须提交原件。
十、听证会代表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4月14日上午8:00至4月25日下午18:00(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马正开路创业投资大厦11楼1114室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道路运输科。
联系人:苏童,电话:0770-2832289。
十一、听证会参加人员公示
听证会参加人员确定后,由听证机关向社会公布名单,以便听证会代表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
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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