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防城港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申报车辆信息公示(第二批)
2025-07-07 15:00
来源: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根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5〕17号)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运输发〔2025〕13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及车主申报,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初审,我局会同市公安交警部门、市商务部门联合复审后,确认本批次车辆146辆(其中,报废营运货车84辆,更新营运货车62辆)符合报废更新资金补贴申报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2025年7月7日至7月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道路运输科,逾期视为无意见,敬请监督。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马正开路创业投资大厦11层1133室,联系人:苏童,联系电话:0770-2832289,邮箱fcgysk@163.com。
关联文件:

当前位置:
桂公网安备 450602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