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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0年防城港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0-03-13 15:24     来源: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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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防城港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

部门建设工作要点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也是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决胜之年。今年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国家、自治区、市有关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围绕全市交通运输中心工作,深入推进依法治交,加快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为全市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作为交通工作的首要任务列入党组中心工作学习内容,领导干部示范带头学法用法,严格落实依法行政、法治交通的主体责任,深入落实自治区、市法治政府工作部署,开展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

二、全面依法履行交通运输管理职责

2.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完成组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整合执法职能,加快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保障有力、服务优质的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

3.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张网”改革,力争年内实现全市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具备“不见面审批(服务)”能力,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综合受理;继续推进 “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清理涉企证照和证明事项。

4.深化事中事后监管模式改革完善强化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模式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形成全面对接、依法监管、多部门联动的监管新格局。

5.全面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做好2020年“信用交通省”创建相关工作,全面提升信用信息归集质量,建立红黑名单制度,推进守信联合奖励、失信联合惩戒,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6.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大力实施行业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继续深入摸排交通运输系统涉黑涉恶线索,严厉打击扰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准入、交通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黑恶势力犯罪,建立长效机制,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交通运输系统的满意度,为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不断完善交通运输综合法规体系

7.进一步健全立法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规章制定程序规定,落实有关立法咨询论证机制、沟通协作机制、立法公开机制等,提升立法质量。提高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度,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政府规章草案及其说明一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8.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率达100%;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规范性文件按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举措。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9.强化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自治区、市政府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事项全部立卷归档。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率和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实行决策机关跟踪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践效果,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

10.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执法单位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并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行政复议、应诉、重大行政合同审查等工作中发挥有效作用。健全法律顾问管理、运行制度,加强对法律顾问的考核和评价。

五、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1.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推进廉洁执法”专项整治。结合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重点整治执法不公正、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廉洁、执法不文明等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把教育、预防、约束、惩治等活动贯穿行政执法全过程的廉洁执法长效管理机制,最大限度从源头上遏制交通运输执法领域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1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继续完善“三项制度”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交通行政执法制度建设,组织开展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点建设,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13.全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实行“双证执法”。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组织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的转岗培训和换证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行政执法队伍。

14.贯彻落实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的统一部署,适时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宣贯培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

15.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四基四化”建设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推进全市交通运输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建设、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和基层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工作。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6.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认真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严格规范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确保行政权力运行合法化规范化。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切实提升政府公信力。

17.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全面质量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通过不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质量大检查、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测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继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8.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推动政务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过程,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动态更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和及时率达100%。

19.健全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投诉举报处理方法,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及时研究、处理人大、政协意见、提案。对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政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解释说明,并依法处理、反馈。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20.进一步健全社会矛盾化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交通法规规章,制定交通行政调解事项及依据,完善保障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推进调解、仲裁、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工作机制有机衔接,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

21.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规范化程度,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诉讼案件应诉水平,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及时向法院反馈司法建议采纳情况。加强行政复议、诉讼案例分析研判指导,适时提出规范行政行为的建议。

八、着力培育法治思维

22.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班子每年参加2期以上集体学法活动。加强公务员、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对新提拔中层领导干部任前进行法律基础知识测试,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3.推进全行业普法和守法。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普遍实施以案释法。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和设施建设。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加强近年来新颁布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宣传贯彻落实。

九、健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保障机制

24.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形成由主要负责人牵头,各单位、科()分工落实的领导协调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每年听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不少于1次,使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重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25.落实年度报告制度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各执法单位每半年向市局报告本部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并及时通过报刊、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

26.加强法治工作保障。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各执法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建设,确保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和工作任务相适应,切实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中的参谋助手和统筹协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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